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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員呼籲加強對"廢棄食品""臨界食品"的監管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3月05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3月5日電(記者楊金志、仇逸)參加兩會的一些代表委員表示,有關部門應加強對“廢棄食品”“臨界食品”的全流程監管,保障人民群眾的食品安全。

    全國政協委員鄭惠強對記者説,近年來部分三聚氰胺問題奶粉因沒有妥善銷毀回流市場,一些餐飲企業使用地溝油製作菜肴,一些食品加工企業將下架過期食品低價賣給街頭攤販再次銷售,這些現象都警示我們,必須加強對食品廢棄物的處置管理。

    鄭惠強委員建議,對《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進行適當修訂,增加食品廢棄物處置監管的有關條款,明確界定食品廢棄物概念,例如將食品廢棄物定義為“過期食品、食物殘余、食品加工廢料以及有毒有害食品、被污染食品”等。同時,要明確食品生産經營單位的處置責任,明確食品廢棄物處置監管部門,明確食品廢棄物處置流程,明確違法行為處罰措施,明確廢棄物回收和處置單位必須經授權經營。

    鄭惠強委員説,其實食品廢棄物也是一種資源,完全可以通過分類處置“變廢為寶”。在有效監管的同時,要推動食品廢棄物進入循環經濟系統。例如,過期食品和食品加工廢料可以參照餐廚廢棄物的處置方法,由有資質的單位回收後轉變為飼料或肥料。

    全國人大代表張兆安提出,當前應進一步規範“臨界食品”的銷售管理。“在一些超市商場裏,人們隨處可見麵包‘買一贈一’,咖啡買大袋送小袋,牛奶、酸奶特價促銷,仔細一看,不少食品都已經臨近保質期,但是很少有醒目標識。”張兆安説,國家工商總局2007年頒布實施的《規範食品索證索票制度和進貨臺賬制度的指導意見》中已經規定,商家在銷售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時,應在銷售場所集中陳列出售,或向消費者作出醒目的提示和告知。

    張兆安代表認為,管理部門應加強執法監督力度,嚴厲懲戒打促銷“擦邊球”的商家,促進“臨界食品”專櫃的規範化、常態化和制度化。同時,還要引導商家加強商業道德自律,營造誠信守諾、買賣公平、文明經商的購物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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