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眾承受力”:不可或缺的重要考量
新華社北京3月8日電(記者 馬勇、侯大偉)價格變動時刻牽動百姓敏感神經,與群眾生活水平密切相關。電價調整、水價抬升……面對社會上的擔心和疑問,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價格改革要充分考慮到人民群眾特別是低收入群眾的承受能力。
應當看到,長期以來,我國資源價格處於一定程度的扭曲之中,價格調整不可避免。但資源價格改革所引起的價格上調,又不可避免地影響百姓特別是低收入群眾的實際生活水平。因此,在進行資源價格改革的同時,必須同步建立相應的保障制度或補償機制,充分考慮百姓承受能力,保證低收入群體的生活水平不會降低。而政府綜合運用多種調控手段,審慎出臺調價項目,維護和營造有利的價格環境也必不可少。
將“群眾承受力”作為價格改革的重要考量,是以人為本執政理念的具體體現,也是彰顯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的必然要求。低收入群眾是改革承受能力最弱的群體。在當前收入分配差距較大的背景下,把低收入群眾的承受能力作為深化改革的重要參照,實際是找準改革統籌兼顧的基準點,有利於積極穩妥推進重點領域改革。
改革日漸進入“深水區”,體制機制的深層矛盾在凸顯,利益的訴求也日益多元。繼續深化和大力推進改革,破解改革難題,需要進一步凝聚共識,擴大改革的社會基礎,在更廣的範圍凝聚起更大的改革力量。把群眾特別是低收入群眾的承受能力作為制定改革措施的基本參照,完善對困難群體的社會保障制度安排,就能最大限度地減少化解矛盾、降低改革風險,形成改革合力,解決好制約、阻礙改革的深層次問題。
面對人民過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新要求,著力提高廣大群眾特別是低收入群眾的生活質量,日益成為繼續推進改革、實現共同富裕的迫切任務。只有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係,妥善把握改革的力度、發展的速度和各方面的承受程度,讓廣大群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才能不斷推動改革取得新的更大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