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頓”不是“停開”
——代表委員再度“把脈”校車安全
新華社北京3月1日電(記者陳菲、鄒偉、胡浩)“地方政府部門不能簡單了事,將校車整頓變成校車停開,不考慮孩子尤其是農村孩子上學出行難問題。”即將參加全國“兩會”的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社科院研究員李藍毫不客氣地説。
去年,一連串校車事故發生之後,國務院予以高度重視,各級政府部門開始治理黑校車。然而一些地方也出現了變“整頓”為“停開”的現象,帶來了一些家庭的不便利和不滿意,引起代表委員們的關注。
“很多農村地區家長不得不用自行車接送孩子上下學,或者用馬車替代機動車充當校車,甚至很多農村學校乾脆放假,也省去了校車難覓的麻煩……黑校車是消停了,但是孩子們卻沒法上學了!”李藍説。
李藍委員在2010年、2011年連續兩年提出關於校車工程的提案和建議。今年“兩會”期間他準備再度提交“校車”提案。“校車整頓是一項系統工程,在確保安全的校車到位前,應當有過渡性措施。只要考慮及時、組織到位,辦法總比困難多。”李藍説。
李藍認為,如果中央政府從國家層面配套資源,加快立法保證校車路權,制定校車安全技術標準,規劃校車運營線路,各級地方政府積極引導社會資金進入校車服務領域,並在稅收、融資、貸款等方面為校車經營實體提供優惠和保障,按照“農村優先,西部優先,少數民族地區優先”的工作程序,覆蓋城鄉的中國校車體系應該很快就可以建立起來。
他指出,過渡時期內特別要強調不能因噎廢食。各地不能一味地強調高標準,處處都按照歐美標準來,這樣可能就會將許多本來安全的准校車擋在門外,結果就是封住了許多孩子的上學路,這顯然也不符合初衷。
同李藍委員一樣,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周洪宇一直以來對校車問題予以高度關注。他在2011年全國“兩會”期間就正式向全國人大提交過“關於實施全國校車安全工程”的議案,提出了八點建議。
去年甘肅省正寧縣發生校車事故後,周洪宇開始為校車安全立法奔走呼籲,並聯絡了多位專家調研。
“目前,我國校車管理的責任主體還不明確、權責模糊,教育部門、交通部門、公安部門對校車管理存在混亂。這種狀況急需儘快推動立法,明確其權利與義務,界定職責,理清關係。”周洪宇説。
周洪宇認為,未來在做好校車硬體工程的同時,也需加強對人的生命意識和交通安全意識的教育。在中小學校開設生命課程,把交通安全及乘車安全納入課程體系,喚醒師生的安全意識。同時也要加強校車司機的思想教育,讓校車司機定期參加安全知識學習和考核。
“校車問題是關係到我們千萬家庭幸福的大事,更是牽涉到兒童生命健康的大事,國家、社會及家庭必須高度重視,認真對待,不能搞形式主義,更不能搞冒進主義。如果我們有絲毫懈怠,就會付出血的代價。”周洪宇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