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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出臺意見提出校車安全總體目標和具體任務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2月13日 08時51分   來源:福建日報

    到2015年,福建省中小學幼兒園購置的校車將全部為國標專用校車。日前,福建省政府辦公廳轉發《關於福建省中小學幼兒園校車安全工程的實施意見》要求,提出校車安全的總體目標和具體任務。

    《意見》明確,今年起全省所有農村寄宿制學校且道路符合安全通客車條件的縣(市、區)要全部開通學生週末上學、放學接送班車,班線要延伸到所有通客車的建制村,教育部門要科學安排上學、放學時間。

    《意見》要求,各級政府要加大資金投入,採取政府引導、財政資助、稅收優惠、社會捐贈等辦法,用3年時間逐步將全省中小學幼兒園現有的非專用校車更新為國標校車。省財政今年安排3100萬元補助資金,對納入縣級基本財力保障的縣(市、區)每輛車更新補助3萬元,其他縣(市、區)每輛車更新補助資金2萬元。

    年底前,每台校車和校車服務提供單位集中接送學生的車輛上都必須安裝帶有衛星定位和視頻監控功能行駛記錄儀,接入當地公安、交通部門監控平臺。對租用營運公司的校車由交通運管部門負責安全監管,其他校車由公安交警部門負責安全監管,實行動態管理、實時監控。(記者 鄭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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