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6日電(記者趙曉輝、華曄迪)全國政協委員、中國證監會主席助理朱從玖在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説,今年將考慮修改保薦管理辦法,進一步完善保薦制度,對保薦代表人簽單數增加還正在研究之中。
朱從玖説,保薦制度實施以來,對提高上市公司質量起到了很大作用,但也存在需要完善之處,比如在重視保薦代表人責任的同時,如何進一步增強保薦機構的責任等。
致公黨中央在今年的提案中指出,保薦制度因其資源配置、權責監督等方面尚不完善,不僅影響了其效力發揮,而且已成為當前證券業詬病最多的領域。上市公司市值動輒數十億元,讓保薦代表人承擔“保底”責任是不可能的,保薦責任難以落到實處。而新股質量是關係A股市場發展的核心要素,保薦制度亟須改革完善,尤其是進一步強化責任追究制度。
對此,朱從玖説,未來,要把保薦盡責落實到整個保薦過程及其主要參與人員,簽字的保薦代表人要負責,公司責任要明確和細化,以進一步提升保薦質量。
他説,除了證券公司之外,會計師、律師、發行人都應該有明確、獨立的責任,要進一步使相關各方的責任明晰化。另外,對保薦不盡責和違規行為的及時有效處罰,一方面措施要有力、態度要更鮮明;另一方面規定要更清楚,相關仲介機構的定位要更準確、便於界定責任,歸位盡責。
針對市場上關於保薦代表人簽單數量增加的説法,朱從玖表示在研究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