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4日電 4日上午召開的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主席團第一次會議決定,代表提出議案的截止時間為3月11日12時。
全國人大代表依法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提出議案,是反映人民意願、行使代表職權的重要途徑。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和全國人大議事規則的規定,一個代表團或者30名以上的代表聯名,可以向全國人大提出屬於全國人大職權範圍內的議案。
據統計,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至五次會議,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共提出議案2000多件。這些議案針對性、可操作性較強,內容涉及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各個領域。
據了解,在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準備提出議案的全國人大代表,在大會召開前就做了充分準備,他們深入實際、深入基層、深入群眾進行調查研究,認真起草議案。
根據全國人大組織法和全國人大議事規則的規定,代表提出的議案經全國人大各有關專門委員會審議後,將分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審議結果的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