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經濟和行政三種手段配合確保節能減排任務落實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6-09 11:05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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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6月9日10時,發展改革委環資司副司長呂文斌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解讀《2014-2015年節能減排低碳發展行動方案》。

    [主持人]網友非常關心一個話題,就是怎麼確保您剛才介紹的這些任務的落實?

   [呂文斌]您講的這點很重要,問到了問題的關鍵。為了確保這些目標實現,我們一定要用改革的思路、創新的辦法,切實調動各社會主體節能減排的內生動力。歸納起來有三種手段:法律手段、經濟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這三種手段要相互配合,缺一不可。 一是法律標準的規製作用。要推進節約能源法、大氣污染防治法的修訂工作,積極開展節能評估審查立法工作,加快制定排污許可證管理條例、機動車污染防治條例等。標準是界定法與非法的界限,今明兩年要制定100項左右的節能標準,制修訂一批重點行業污染物排放標準。要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執法監察上,我們許多問題是由於執法不嚴造成的,要加大違法行為查處力度,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有些還要追究刑事責任。

    二是經濟手段的引導作用。價格方面,就是要形成多用資源多付費、多排放污染物多付費的價格機制。當前要嚴格落實差別電價、懲罰性電價、脫硫脫硝除塵電價、居民用電用水用氣階梯價格,研究擴大基於能耗、環保標準的非居民用電階梯價格實施範圍。財稅方面,要加大預算內投資和財政資金投入,資金安排要與工作任務相挂鉤,提高資金使用效率。落實資源綜合利用、合同能源管理等方面稅收優惠政策,實施煤炭等資源稅從價計徵改革,加快推進環境保護費改稅。金融方面,信貸、證券、債券、基金、保險都要擴大對綠色發展的支持,加快金融産品和業務創新,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上市,發行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企業債券等,拓寬融資渠道。推行市場化機制方面,要實施能效領跑者制度,建立碳排放權、節能量和排污權交易制度等,力爭用最小的成本得到最大的收益。要通過完善經濟政策,形成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更好地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

    三是必要的行政手段。節能減排降碳指標是約束性的,國內國際高度關注,必須切實發揮政府主導作用,確保完成。要強化目標責任,嚴格考核問責。對未完成任務的地區,必要時請國務院領導同志約談省級政府主要負責人,有關部門按規定進行問責。要嚴格節能評估審查和環境影響評價,新建高耗能、高排放項目能效水平和排污強度必須達到國內先進水平,對鋼鐵、有色、建材、石油石化、化工等行業新增産能實行能耗等量或減量置換,對未完成任務的地區暫停新建高耗能項目的能評審查和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項目的環評審批。

責任編輯: 胡國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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