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和深化、城鎮化的加快發展,跨地區流動就業、往返城鄉就業已成常態。有關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間不銜接的矛盾也開始顯現。儘早解決參保人員在不同的養老保險制度之間銜接問題,已成為完善養老保險制度的必然要求和社會各界的熱切期盼。7月1日,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正式施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問題將得到解決,而這對於提高勞動者參保繳費的積極性,擴大養老保險覆蓋範圍無疑具有積極的推動作用。暫行辦法都有哪些具體的規定,誰是暫行辦法的最大受益者,他們的生活將發生什麼樣的改變……帶著這些問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作客中國政府網,與網民在線交流。 [主持人]有網友就問到了這樣的一個問題,可能您剛才説的已經涵蓋了。《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適用於哪些群體?我是一個農民適用嗎? [胡曉義]他一下就抓住了問題的要害,這裡我會分層次來講。2009年國務院辦公廳曾經轉發過一個文件,講的就是職工養老保險跨地區轉移的一個暫行辦法,那裏面實際上已經涵蓋了一部分整體意義上的農民,實際上主要指的是農民工。那個涵蓋的是一個什麼樣的群體呢?就是在城市裏面打工,有穩定的就業,參加了職工的養老保險,但是可能有跨地區的就業,今天在北京打,過幾年到深圳打工,又過幾年到江蘇打工,都參加了養老保險制度,但是他後面這裡幾年、那裏幾年,怎麼把它累加起來,解決的是這個問題,就是跨地區的養老保險轉移接續問題。這個問題又分兩個層次,一個是同一省區內的關係轉移接續,還有一個是跨省的。2009年這個文件主要解決的是跨省的問題,這個文件從2010年實施以來,這四年的時間已經解決了將近380萬人,其中主要是農民工的跨省流動養老保險關係的轉移接續問題。 但是還有一部分人,就是從2009年以後,新農保開始實施了,正像這位網友講的,他是一個農民,原來他可能沒有參加職工的養老保險制度,就是在農村參加了新農保,然後他又到城市來打工,過去他在農村交的這個錢還算不算數,能不能把權益累加起來,這個事怎麼解決是靠7月1日即將實行的這個辦法來解決的。這個《暫行辦法》就是要解決進城務工的農民和城鎮就業不穩定的人員,他們參加新農保和參加居民養老保險之後,後來又參加了職工養老保險,這兩者的關係是怎麼樣銜接,解決的是這個問題。 所以回過頭來回答這位網友的問題,顯然是包括普通農民的,但前提是他要參加了新農保的制度。如果他僅僅是因為居住地的遷移,比如説從甲省到乙省,但還是農民,那麼這裡面就是一個新農保制度內部的一個銜接問題,這個比較簡單,他只要把他原來的個人賬戶從甲省移到乙省就可以了。更複雜的問題是他參加了職工的養老保險,這兩個怎麼銜接,是這個辦法予以解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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