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金融結構應形成供給與需求結構較匹配的模式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6-24 17:44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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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有國際經濟金融體系和國際金融秩序是什麼樣的?我們在現有國際經濟金融體系中發揮什麼樣的作用?我國要怎樣進行結構性改革?帶著這些問題,2014年6月24日16時,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綜合研究室主任陳道富、國家開發銀行研究院副院長黃劍輝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並與網民在線交流。

    [黃劍輝]最後關於民營企業的問題有這麼幾點考慮,除了中國沿海地區,中國目前階段進入到效率創新驅動的階段,如何更好地發揮民營企業的作用,三中全會也提出來兩個“不可動搖”,民營經濟的發展也是不可動搖的。如果具體的措施可以從改善法制環境、改善營商環境入手。採取降低門檻,把一些壟斷領域、一些門檻能夠適當放下來,減少不必要的審批,從而降低民營企業的交易成本。二是可以繼續按照國務院最近不斷出臺的政策,向小微企業提供減免稅的支持,降低稅負。三是改善金融供給,發展中小微金融機構,現在中國金融結構有很大問題,大中型銀行金融機構比較多,小微比較少,未來我的建議應該形成大金融機構服務大企業,中金融機構服務中企業,小微金融機構服務小微企業,這樣一個供給結構與需求結構比較匹配的模式,才能很好地解決金融原理裏面的所謂信息不對稱的問題,降低融資成本、提升融資的便利性。最後一點就是建立比較靈活的勞動力市場,也對推動民營企業發展有重要作用的。

責任編輯: 胡國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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