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失信懲戒機制是引導誠信的手段 絕不是目的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7-23 15:52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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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國務院印發《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以下簡稱《綱要》),部署加快建設社會信用體系、構築誠實守信的經濟社會環境。這是我國首部國家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專項規劃。《綱要》指出,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是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基礎,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的重要手段,對增強社會成員誠信意識,營造優良信用環境,提升國家整體競爭力,促進社會發展和文明進步具有重要意義。2014年7月23日15時,發展改革委財政金融司副司長馮中聖作客中國政府網,解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並與網友在線交流。

    [主持人]對於那些不是故意的、很輕微的失信行為可不可以不追究,或者給改正的機會呢?

    [馮中聖]建立失信懲戒機制,開展聯合懲戒,這只是引導社會成員誠實守信的一種手段,絕不是目的。所以,《規劃綱要》提出,要建立自我糾錯、主動自新的社會鼓勵與關愛機制。特別是以建立針對未成年人失信行為的教育機制為重點,通過對已悔過改正舊有輕微失信行為的社會成員予以適當保護,形成守信正向激勵機制。只要失信行為不是特別嚴重,而且真心悔過並加以改正,就可以通過自己的實際行動,重新建立或恢復自己的信用。

責任編輯: 胡國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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