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和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聯合製定的《推動嬰幼兒配方乳粉企業兼併重組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並上網公佈。《工作方案》確立了2015年和2018年階段性目標,包括提高乳粉産業的規範化、規模化、現代化發展水平,培育具有自主品牌和較強國際競爭力的大型嬰幼兒配方乳粉企業集團,加快實現新一輪産業結構優化升級。確定了對下一步乳粉企業兼併重組的原則,簡化審批手續,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2014年7月31日10時,工業和信息化部消費品工業司副巡視員高伏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解讀《工作方案》,並與網民在線交流。 [網友 goodman]我是一家從事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産企業的負責人,能説説兼併重組的範圍和條件是怎麼確定的嗎? [高伏]關於兼併重組範圍的確定,主要考慮到嬰幼兒配方乳粉這個行業的重要性,以及其消費群體和生産經營條件的特殊性,將兼併重組範圍限定為“在我國境內依法取得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産資質的乳製品企業”。對沒有按期依法取得生産資質的企業,經限期停産整改後仍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列入兼併重組的範圍。 關於兼併重組主體的資格,主要是強調從奶源保障、質量控制、資本實力等方面綜合考慮。在三個方面規定了主體的資格:一是從保障質量安全角度,以生鮮乳為主要原料生産嬰幼兒配方乳粉,並且所用奶源全部來自企業自建自控奶源基地。二是嬰幼兒配方乳粉企業生産的工藝先進,嚴格地實施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體系、良好生産規範,産品的質量安全可靠。三是企業的資産質量良好,負債結構合理,盈利的能力比較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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