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地震臺網中心主任潘懷文今日建議,我國應通過一些法律法規,規範減災行為,比如,給建築物設定抗震的強制標準。 潘懷文接受中國政府網訪談時表示,魯甸地震地處國家級貧困縣,雖然近些年來通過新農村建設,提高了一些新建建築的抗震性能,但歷史的欠賬還很多,此次出現比較多的房屋垮塌,以至於造成大量的人員傷亡的教訓十分沉重。 潘懷文説,汶川地震後,各級政府緊急採取了對於大中小學校舍安全普查,進行抗震加固等等,都是比較顯著的提高抵抗地震災害能力的關鍵措施。 “在經歷一次次地震災害後,我們才逐步對建築的抗震問題有所認識。”潘懷文建議,應對建築物的建設,設定一些強制標準,如地震烈度的區劃圖,通過以往地震發生狀況推測出未來50年之內某一區域可能遭受地震打擊的的風險和強度有多大,然後在新建房屋時遵循這一標準,這些抗震標準應該讓建設管理部門和建築設計施工部門都知道。(記者 白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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