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5日,《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備受關注的不動産登記制度終於邁出了實質性步伐。不動産統一登記,究竟意味著什麼?它有何深遠的意義?它會給我們的生活帶來何種變化?8月27日15時,國土資源部不動産登記局常務副局長冷宏志,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社科院長城學者孫憲忠作客中國政府網在線訪談,與網友在線交流,回答網友關心的熱點問題。 [主持人]不動産為什麼要採取依申請的原則? [孫憲忠]我們首先要知道這個權利不是登記而來的,比如你要買我的房子,你要知道不是從登記機關買房,我們是借助登記的措施實現國家通過登記把權利轉移給你,權利本身不是從登記産生的,這是我們首先要了解清楚的。沒有登記的肯定會有很多的權利。為什麼我們要説到申請原則,在現實的生活中,如果登記的情況下,就能夠獲得法律充分的承認和保護。沒有登記的話,常常就得不到法律的保護和承認。 在現實生活當中,在物權立法當中做調研的時候就遇到了這種情況,有些人登記在別人的房産下,有些明星給房地産商代言,給他一個房子,寫了協議,後來這個房子一漲價把房子賣給別人了,可是他沒有登記,別人買了房子就辦了登記,這種情況下,法律當然要保護辦了登記的人。在這種大前提的情況下,我們就知道了如果做一個不動産的權利人你要充分的意識到,只有獲得登記才能夠獲得法律的充分承認和保護,所以就必須要積極主動的辦理登記。權利是你的,國家不能強制性的,但是你要知道要獲得國家的保護,就要積極主動的申請登記,這就是申請原則的基本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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