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國務院印發《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了今後較長一段時期保險業發展的總體要求、重點任務和政策措施。《意見》提出了哪些新的思想和原則?推進“現代保險服務業”需從哪些方面著手?如何確保《意見》的各項要求落到實處?8月28日10時30分,發展改革委財政金融司副司長徐曉波與保監會政策研究室主任熊志國作客中國政府網,回答網友關心的問題。 [主持人]信用是制約保險業健康發展的重要因素,也是全社會十分關注的問題。《意見》提出,要全面推進保險業信用體系建設,這方面的工作是怎麼考慮的? [徐曉波]全面推進現代保險服務業信用體系建設,對於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具有雙重意義。一方面,現代保險服務業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領域。保險涉及千家萬戶,事關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講信用是這個行業的生命線。但當前保險業內存在的一些誠信缺失問題,影響了保險業的健康發展,也阻礙了保險業在經濟社會中發揮應有的作用、承擔應盡的責任,迫切需要通過信用體系建設加以解決。 另一方面,現代保險服務業是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力量。正因為保險與全社會息息相關,所以在褒揚誠信、懲戒失信方面能夠發揮很大的作用。對不同信用狀況的投保人,可以通過市場化的方式,讓守信的人在保險方面獲得實實在在的好處,讓失信的人在保險方面受到限制或者付出更大的失信成本。 關於當前保險領域的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我們考慮主要從以下四個方面加以推進: 一是全面建立信用記錄。包括保險機構、保險仲介及其從業人員和投保人,都要建立全面的信用記錄,依法予以公開,對嚴重違法失信的要建立“黑名單”,實施行業禁入。 二是推動保險業信用記錄與其他領域信用記錄的共享。目前國家正在推動建設統一的信用信息平臺,就是要實現跨地區、跨部門的信用信息整合共享,以及政務信用信息與社會信用信息的整合共享,形成完整的信用檔案。 三是引導保險機構採取差別化保險費率等市場手段,對守信者予以激勵,對失信者進行懲戒。比如,對交通違法違章等失信記錄較多的人,應當按照風險定價原則,提高其機動車保險或者交通意外險的保險費率;對信用記錄良好的人,則可以適當減低費率。 四是引導保險機構健全信用風險防控機制,增強信用風險防控能力。保險機構客戶多、資金量大,投融資活動非常活躍,面臨的信用風險比較複雜,只有做好信用風險防範和管理,才能實現保險機構和保險行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在這一點上,我國的保險機構與國際上比較知名的保險機構相比,還存在較大差距,需要不斷加強和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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