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國務院印發《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了今後較長一段時期保險業發展的總體要求、重點任務和政策措施。《意見》提出了哪些新的思想和原則?推進“現代保險服務業”需從哪些方面著手?如何確保《意見》的各項要求落到實處?8月28日10時30分,發展改革委財政金融司副司長徐曉波與保監會政策研究室主任熊志國作客中國政府網,回答網友關心的問題。 [主持人]《意見》提到,要在與公眾利益關係密切的領域探索開展強制責任保險試點。請問可能的領域是哪些?並請介紹一下強制責任保險的試點進展情況。 [熊志國]責任保險以被保險人對第三者依法應負的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具有較強公益性,在輔助社會管理方面具有獨到優勢,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能夠發揮重要作用。強制保險是根據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必須參加的保險,在一些與公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領域實行強制保險,可以更好地發揮保險的功能作用。保監會高度重視責任保險工作,把醫療責任、環境保護、食品安全等領域作為重點,積極探索開展強制責任保險試點。 第一,大力發展醫療責任保險,積極服務我國醫療衛生事業。醫療責任保險是醫療風險分擔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可以有效維護醫患雙方的合法權益。通過與醫療糾紛調解機制的有效結合,可以防範化解醫患矛盾,維護正常的醫療秩序;利用保險費率的杠桿作用,能夠引導醫療機構提高風險意識,提升風險管理水平。保監會高度重視醫療責任保險,積極會同有關部門推動我國醫療責任保險發展。一是保監會會同衛計委、司法部、財政部等部委聯合印發《關於加強醫療責任保險工作的意見》,對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加強組織領導和宣傳引導、總結推廣各地成功經驗、共同協調配合做好醫療責任保險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二是召開全國電視電話會議,交流各地醫療責任保險試點經驗,全面部署加強醫療責任保險各項工作,提出到2015年底前,全國三級公立醫院參保率應當達到100%;二級公立醫院參保率應當達到90%以上的要求。三是會同衛計委等部門赴天津、寧波等地就醫療責任保險試點情況、經驗做法、困難問題以及政策建議等問題進行調研,指導當地試點完善工作。同時,主動協調衛計委,推動將醫責險納入“平安醫院”和醫療風險分擔機制建設。目前,全國除個別地區外,都開展了符合當地特點的醫療責任保險試點工作。2013年,我國醫療責任險保費收入15.7億元,累計為各級醫療機構提供風險保障242億元,已決賠款9.65億元,有力支持了醫療糾紛處理機制建設和醫療衛生事業發展。 第二,積極推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發展,服務生態文明建設。一是積極協調配合環保部、國務院法制辦等部門,推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立法進程,在2014年4月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中,首次提出了“國家鼓勵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明確要求。二是與環保部先後聯合印發《關於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和《關於開展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在江蘇、湖南、山西等地和涉重金屬企業等高環境風險行業啟動了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三是組織行業力量,研究制定環境風險評估指引,為評估企業環境風險和厘定保費提供技術支撐。同時,指導保險行業協會推出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示範條款,引導保險公司科學合理設計保險産品,為企業提供全面、充分的保險保障。試點啟動以來,範圍和領域不斷擴大,試點省市從最初的4個擴展至28個,試點領域涉及重金屬、石化、危險化學品、危險廢物處置、電力、醫藥、印染等多個領域,參與試點的保險産品從初期的4個發展到目前的20余個,國內各主要財産保險公司都加入了試點工作。2013年,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簽單保費1.93億元,為9322家(次)企業單位提供保險保障128.48億元。 第三,探索推進食品安全責任保險,服務國家食品安全大局。一是積極推動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寫入法律。今年5月,李克強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其中首次提出了建立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制度的要求。二是積極與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溝通協調,草擬了關於開展食品安全強制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擬以兩部委名義聯合印發。三是開展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專題研究,分析現狀和問題、借鑒國際經驗、提出政策建議,為下一步出臺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意見提供決策參考和依據。目前,上海、江蘇、山東、四川、江西等地已開展不同形式的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人保財險、長安責任等保險公司先後開發了30餘款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産品,並在全國推廣。但是,當前我國食品安全責任保險還處於試點啟動的初期階段,總體來看,食品企業的投保積極性還不高,保險覆蓋面還比較低,功能作用發揮還不夠充分。下一步,保監會將積極會同有關部門,推進食品安全責任強制保險試點,積累有益經驗,探索成功模式,並逐步加以推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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