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小贈:要完善規定採取統一方法確定排污單位排污權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9-04 11:34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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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進一步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到2015年底前試點地區全面完成現有排污單位排污權核定,到2017年底基本建立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為全面推行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奠定基礎。《意見》提出了哪些新的原則和制度設計?市場機制在環境保護和污染物減排中將起到什麼作用?9月4日10時30分,環境保護部總量司副司長黃小贈作客中國政府網,與網友在線交流,回答網友關心的問題。 

    [新華社記者]試點地區如何確定的?在選擇時是如何選擇的?另外初次核定排污權有沒有統一的標準?如何調動企業參與的積極性,強制核定還是自主參與?

    [黃小贈]感謝新華社提出的問題,這個問題問得非常好。剛才我已經介紹了試點地區情況,從國家層面確定了11個試點地區,這11個試點地區當時也是考慮到它的基礎條件、環境監管水平和企業發展的情況,綜合確定的。現在很多地方,包括一些省份雖然沒有列入國家試點,但是在本省也出臺了有關規章制度法規,自行開展試點工作,包括廣東、青海、遼寧等地。這是第一個問題。

    第二個問題,初次核定排污權很重要,這是一個確權的過程,也是環保部門很重要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十一五”期間環保部出臺了排污指標核定的辦法,包括針對大氣、水都分別出臺了相關規定,就是指導地方如何把總量控制指標分配落實到各個具體的污染源上。現在形勢發生了變化,我們要進一步完善這方面的具體規定和方法,採取統一的方法確定排污單位的排污權。

    各地也結合實際情況做了很多探索,包括浙江等作出了很具體的規定,在國家有關規定的基礎上根據實際情況做了細化,對各行各業怎麼分配指標,對同一個行業在不同地區怎麼分配指標,有一套很規範、很完整的方法體系。隨著試點的推進,我們要完善方法規定,使各地公平合理的確定企業排放權。另外一個問題,試點地區要全面核定企業的排污權,加強宣貫,廣泛動員企業參與。

責任編輯: 胡國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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