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3年底試點省份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金額近40億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9-04 11:03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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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進一步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到2015年底前試點地區全面完成現有排污單位排污權核定,到2017年底基本建立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為全面推行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奠定基礎。《意見》提出了哪些新的原則和制度設計?市場機制在環境保護和污染物減排中將起到什麼作用?9月4日10時30分,環境保護部總量司副司長黃小贈作客中國政府網,與網友在線交流,回答網友關心的問題。 

   [網友 小海]目前11個試點省份進展如何?請給我們介紹一下。

    [黃小贈]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探索,可以追溯到上世紀80年代。但那個時候探索多是研究項目的形式以及地方開展的個案探索,總體上處於摸索或者理論研究的階段。隨著社會發展,隨著市場經濟環境不斷完善,對創新利用市場經濟手段深入推進污染減排的需求越來越迫切,深入推進污權有償使用與交易試點探索的時機已經到來。

    在這期間,很多地方都作了大量探索,也積累了很多好的經驗和做法。從試點探索深化的階段來看,主要是從2007年開始。從那以後,財政部、環保部、發改委先後批復了11個地方開展試點,希望這些地方結合各地實際情況,就排污權有償使用與交易實施的主要技術難點,政策需求和能力條件,面臨的主要問題等一系列關鍵問題進行研究探索,為國家出臺有關政策推進制度建設提供經驗。應該説,經過近7年來的試點,這11個試點地區取得了積極的成效,為我國下一步深入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與交易積累了經驗,明確了方向,也為國務院這次出臺《意見》奠定了很好的基礎。

    從幾個試點地區的進展情況來看,我們感覺有以下幾方面值得總結,也值得其他地區借鑒和參考。一是試點地區充分認識到了排污權有償使用與交易可成為深入推進總量減排的重要手段,能夠降低社會減排總成本,激勵企業自主節能減排,這一點非常重要。同時結合我國國情和實際情況進行了設計,沒有照搬照抄其他國家的做法。

    二是通過試點工作,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建設逐步完善。試點省市區政府和有關部門,出臺了18個法規規定、73個政策性文件,對排污權的核定、有償使用及交易價格設計、初始分配方式方法、有償取得和出讓方式、交易規則和交易管理規定等作出了具體規定,並在實際工作中大膽探索創新,取得了很好的成效。這個成效體現在經濟和環境出現多贏的局面。

    三是我們做了一些統計,到2013年底,11個試點省份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金額累計將近40億。其中,有償使用資金20億左右,交易金額也將近20億,各半。各地收取的有償使用費按照規定統籌用於污染防治、治污工程、減排設施的建設,這些地方的運營監管水平也得到了加強。總體來看,試點地區污染減排和環境管理各項工作都有了全面提升,走在了前面。

    四是基礎能力明顯加強。試點地區均成立了排污權交易管理機構,增加了相應的人員編制,積極推進交易平臺的建設,增強數據的準確性、交易的公平性和管理的透明性,這點尤為關鍵。將來要充分發揮市場的作用,同時要加強政府的監管,促使試點地區在環境基礎能力建設、交易管理能力建設等方面有更大提升。

    五是拓寬企業融資渠道。推進排污權交易試點過程中,這些地方分別採取排污權抵押貸款、排污權租賃等新型管理方式為排污權交易市場注入了新鮮活力。比如説浙江、湖南、湖北、山西、河北等地先後開展了排污權抵押貸款、租賃等工作,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等問題,現在這種情況下,特別是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還比較突出,排污權交易在這種情況下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再比如,浙江省環保廳與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聯合製定了《浙江省排污權抵押貸款暫行規定》,促使230多家通過排污權交易貸款35億元,對緩解融資難問題、促進中小企業發展起到了明顯作用。

責任編輯: 胡國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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