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共同組成排污權管理兩級市場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9-04 10:47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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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進一步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到2015年底前試點地區全面完成現有排污單位排污權核定,到2017年底基本建立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為全面推行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奠定基礎。《意見》提出了哪些新的原則和制度設計?市場機制在環境保護和污染物減排中將起到什麼作用?9月4日10時30分,環境保護部總量司副司長黃小贈作客中國政府網,與網友在線交流,回答網友關心的問題。 

    [主持人]很多網友非常想了解一下排污權有償使用和排污權交易的一些具體內容。

    [黃小贈]排污權交易,是指在總量控制制度下排污單位為落實總量控制目標、降低減排成本或獲取減排效益,所進行的排放權的交易行為。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的核心是將全民共同擁有的環境作為資源進行管理,將原來排污單位無償獲取排污權改為有償使用,排污單位可以將有償取得的排污權作為無形資産在市場進行自由流通。

    排污權有償使用作為一級市場,在經濟上確立了環境資源容量的有價性,體現環境資源容量的稀缺性,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基礎工作。排污權交易作為二級市場,則是提高、優化一級市場分配效率的有效手段,主要目的是提高減排效率,降低污染減排的社會總成本。排污權有償使用和排污權交易,共同組成了排污權管理的兩級市場,這是一個相互關聯的有機管理體系。 

 

責任編輯: 胡國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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