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遲公開和知識産權問題不能成為拒絕提交報告的依據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9-18 10:46 來源: 中國政府網
【字體: 打印本頁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科技部《關於加快建立國家科技報告制度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部署加快建立國家科技報告制度,推動科技成果的完整保存、持續積累、開放共享和轉化應用。科技報告制度由誰統籌實施?社會公眾怎樣共享科技服務?《意見》的各項規定如何落到實處?9月18日10時,科技部發展計劃司副司長葉玉江和中國科學技術信息研究所所長賀德方作客中國政府網,與網友在線交流,回答網友關心的問題。

    [主持人]科技報告會不會涉及到商業機密?

    [賀德方]我在解釋科技報告內涵的時候也涉及了一些,因為它是伴隨科研過程隨時提交産生的。顯然存在網友提到的保護報告完成人的權益問題,這也是我們在設計系統當中重點考慮的問題。現在系統把用戶分成三類,對社會公眾不需要進行實名認證就可以了解科技報告文摘的一些消息,他可以了解一些基本的信息。但是要想了解科技報告的全文信息,一是要實名註冊,另外科技報告撰寫人可提出三到五年的延遲公開時間。延遲公開和知識産權保護問題不能成為拒絕提交科技報告的依據。保存在系統當中的科技報告每一頁上都有水印,看報告的人是從哪個渠道來的,看報告的目的是什麼,我們通過系統都能有深入的了解。

責任編輯: 胡國香
 
版權所有:中國政府網 | 關於我們 | 網站聲明 | 網站地圖 | 聯絡我們
京ICP備05070218號 中文域名:中國政府網.政務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