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科技報告體系需發揮不同機構作用 各司其責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9-18 11:07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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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科技部《關於加快建立國家科技報告制度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部署加快建立國家科技報告制度,推動科技成果的完整保存、持續積累、開放共享和轉化應用。科技報告制度由誰統籌實施?社會公眾怎樣共享科技服務?《意見》的各項規定如何落到實處?9月18日10時,科技部發展計劃司副司長葉玉江和中國科學技術信息研究所所長賀德方作客中國政府網,與網友在線交流,回答網友關心的問題。

    [主持人]網友“騎上飛馳的火車”説,在美國,大型企業都建立了科技報告制度,甚至比政府科技報告制度更嚴格,我們國家企業沒有類似的政策鼓勵和引導他們開展科技報告的工作。《意見》提出,“科技行政主管部門、項目主管機構、項目承擔單位各負其責,建立協同創新的工作機制”,該如何理解這一要求?

    [葉玉江]我們提出建立系統的科技報告體系,幾乎要涉及到所有的科研項目,各級各類。所以要把這樣一個複雜的事情做好,必鬚髮揮各方面的作用。《意見》裏特別提出不同層面的機構作用,特別是明確了科技行政主管部門,目前就是科技部要做什麼。第二是項目主管機構,比如説農業部的項目、衛生計生委的項目,這些項目主管機構要做什麼。第三是項目具體承擔單位。比如説北京大學、中科院物理所,這些是具體單位。不同的單位有不同的職責。只有大家都動起來,才有可能實現這個目標,才能夠把複雜的系統工程做好。《意見》對三方面的責任都提出了明確要求,對於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要做好統籌規劃和監督檢查的工作,要制定標準規範,要對各個地方和各個部門工作進行業務指導,還要委託相關機構對全國範圍內的科技報告進行接收、收藏、管理和共享服務。

    對於項目主管機構,就是對於地方和部門,一方面要把自己的科技報告工作做好。在這個基礎上,同時要向科技部及科技部委託的管理機構定期報送非涉密和解密的科技報告。對於項目的承擔單位,特別強調了法人責任,這是第一責任,要求承擔單位要建立工作機制,組織科研人員撰寫符合要求的科技報告,並及時向項目主管機構呈交科技報告。要組織科研人員來寫,寫的環節是最重要的,寫得好不好、質量高不高,這是最重要的。所以三方面的要求都很明確。

    這裡更重要的是科研人員的作用,報告是科研人員寫的,科研人員是撰寫報告的主體,但另一方面,科研人員也是報告的最大受益者,因為報告主要是科研人員使用的。我們希望科研人員將寫一個好的、合格的科技報告作為基本要求和基本功,要強化責任意識,要對報告的內容和數據的真實性負責,要增強可讀性和可用性,這是需要一個過程的,我們要在這個過程裏不斷想辦法,引導各級管理部門和科研人員能夠朝這個方面去發展。

責任編輯: 胡國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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