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科技部《關於加快建立國家科技報告制度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部署加快建立國家科技報告制度,推動科技成果的完整保存、持續積累、開放共享和轉化應用。科技報告制度由誰統籌實施?社會公眾怎樣共享科技服務?《意見》的各項規定如何落到實處?9月18日10時,科技部發展計劃司副司長葉玉江和中國科學技術信息研究所所長賀德方作客中國政府網,與網友在線交流,回答網友關心的問題。 [主持人]《意見》非常突出地強調“科技報告的完整保存和集中收藏”,請問該如何理解? [賀德方]對於科技報告完整保存和集中收藏,實際上有兩方面的含義。一方面,就科技報告本身來説,它是要描述整個過程的報告。我們特別重視收集專題報告,以及根據技術節點要求提交的技術報告。另一方面,對社會資金資助的科研活動形成的科技報告,我們是引導,不能是強制,因為可能更多的是在企業內部,它要建成一個百年老店的話應該有這種完整積累,我們國家企業的管理和國外相比可能創新積累沒有國外完善。我們對於企業的科技報告主要是引導,公開的科技報告可以向國家科技報告服務系統提交。完整保存包括一個項目本身報告是完整的,還有就是體系上也是完整的。 美國和中國都一樣,沒有良好的知識産權保護制度就不可能建立高水平的體系,因為不保護撰寫者的合法權益,他交報告的質量自然就打折。所以我們設計這套系統,很重要的一條就是開放共享是在保護知識産權和尊重科技報告提交者權益的基礎上設計的,這是非常重要的。目前我們對科技報告的國際交流很關注,將在條件成熟的時候開展國際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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