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實施養老機構設立許可制度保障投資人合法權益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9-24 11:18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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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多來,國務院已經先後取消和下放7批共632項行政審批等事項。一系列簡政放權的舉措持續發力,大大激發了市場活力。近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取消商業性和群眾性體育賽事審批,放寬賽事轉播權限制,最大限度為企業“鬆綁”。這是國務院不斷簡政放權的一個縮影。在民政領域簡政放權工作進行的如何?繼7月31日取消社會團體會費標準備案後是否有新的動作?民政部簡政放權對社會組織和社會團體將産生什麼樣的積極影響?2014年9月24日10時,民政部副部長顧朝曦作客中國政府網,與網友在線交流,並回答網友關心的問題。

    [網友 在路口]有個問題我很疑惑~為啥國家現在鼓勵發展養老服務業,卻還要對養老機構設立進行許可?不是很矛盾嗎?

    [顧朝曦]第三,建立和實施養老機構設立許可制度,是保障投資人合法權益的需要。近年來,國家和地方採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勵企事業單位、民間組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機構,並在規劃、建設、稅費減免、用地、用水、用電等方面提出了一攬子的優惠扶持政策。為配合工商登記制度改革,營利性的養老機構設立許可也由工商登記前置改為後置,實行"先照後證"。以上改革措施和鼓勵政策,促進越來越多的民間資本涌向養老服務領域。建立和實施養老機構設立許可制度,對養老機構的基本條件和基本標準作出明確規定,有利於引導社會力量理性興辦養老機構,有利於養老機構依法規範運營,防範和規避風險,有利於保護投資人合法權益,促進養老機構健康可持續發展。 

 

 

責任編輯: 胡國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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