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批准,我國自11月29日起調整成品油等部分産品消費稅,其中,汽油消費稅單位稅額提高0.12元/升;柴油消費稅提高0.14元/升。這是自2009年成品油稅費改革後首度調整成品油消費稅。消費稅是國家引導生産和消費、促進節能環保、調節收入分配的重要稅收工具,此次消費稅調整,徵稅的範圍是如何確定和優化的?是否契合我國生産和消費結構的變化?能否對環境治理和節能減排能否産生積極的推動作用?2014年12月3日,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學術委員會副主任、財政部稅政司原司長、遼寧省原副省長劉克崮和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教授朱青作客中國政府網,為您深度解析! [主持人]中國幾次重大改革推進都是從財稅改革入手。可以説十八大對稅制改革提出了總體要求,三中全會對財稅改革給出了具體部署,首先請劉行長給我們介紹一下,十八大有關財稅改革的總目標任務是什麼?目標有哪些? [劉克崮]十八大有一部分專門講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其中明確提出來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另外又提出來,科學的財稅體制是優化資源配置、維護市場統一、促進社會公平、實現國家長治久安的制度保障。我覺得這一條是對財稅在國家社會經濟體制中的地位作用做的一個非常鮮明的表述。按照這個目標,我們要建立一個國家治理體系中的基礎和重要支柱,財稅體制十八屆三中全會列了三項重大任務:第一就是預算體制改革。第二就是稅制改革,就是今天涉及的。第三是建立事權和支出責任相應的中央和地方政府間縱向分配關係這樣一個內容。 這裡面有幾個重要的要點與今天話題有關係。第一,宏觀的稅負是要穩定的。中央和地方的分配關係也是要穩定的,這就是相對於1993年進行的上一輪財稅體制改革,它的指導方針是提出來提高兩個比重,就是財政、企業、個人或者叫國家、企業、個人在整個國民收入分配中所佔的比重,那時候提出來要提高財政佔GDP的比。那時候又提出來要提高中央財政在財政收入中的比重。我概括為“兩個提高”。十八大已經提出現在的處理,我概括為變成“兩個穩定”,就是由“提高”兩個比重”變成“穩定”兩個比重。國傢具體指就是稅收,與企業的、個人的分配關係,國家這個比重要穩住了,這幾年一直在上升,我們的個人部分在下降,今後國家這部分要穩定住,個人部分要適當提升。不言而喻,企業的資本收入有一些是需要份額相對降低一點,根就是維護大眾百姓在改革開放成果中分配的比重。這是政府間的關係,政府間關係有一度中央好一些、地方緊一些。1993年根據需要,變成提高一部分中央的收入比重。現在中央表示,中央和地方的比重是不動的,就是在三中全會財稅部分最後那段,就是要穩定中央和地方在現有財力的分配格局,是不動的。所以在稅制改革中要遵循量的概念就是穩定兩個比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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