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批准,我國自11月29日起調整成品油等部分産品消費稅,其中,汽油消費稅單位稅額提高0.12元/升;柴油消費稅提高0.14元/升。這是自2009年成品油稅費改革後首度調整成品油消費稅。消費稅是國家引導生産和消費、促進節能環保、調節收入分配的重要稅收工具,此次消費稅調整,徵稅的範圍是如何確定和優化的?是否契合我國生産和消費結構的變化?能否對環境治理和節能減排能否産生積極的推動作用?2014年12月3日,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學術委員會副主任、財政部稅政司原司長、遼寧省原副省長劉克崮和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教授朱青作客中國政府網,為您深度解析! [主持人]十八大提出的稅制改革根本方向,此次消費稅調整是怎麼符合這個方向的? [朱青]十八大對稅制改革提出形成結構優化、社會公平的稅收制度。三中全會給出了一個細則,就是改革的具體內容。消費稅在整個稅制當中是相對比較公平的。因為整個間接稅和直接稅相比,間接稅具有累進性。但是消費稅作為一個稅種,它可以選擇商品徵稅。比如我們選擇了14種,它是可以有的放矢的,不像增值稅是一刀切的。所有流通中的商品,無論是服裝也好,食品也好,電器也好,所有流通商品都要徵17%的稅率,這就很難體現社會政策,很難體現公平性。低收入者可能開支當中購買衣食住行的比重很大。國家統計局有一個統計,最低收入10%的家庭,他的衣食住行開支佔到可支配收入的91%。這樣等於他負擔的增值稅比重就大。 但是最高收入的家庭,10%的家庭,他的衣食住行開支佔到可支配收入的59%。這在理論上,稅負具有累退性。這個是靠大的改革,也就是降低間接稅比重,提高直接稅比重,這個三中全會已經明確提出來了,但是三中全會提出逐步提高直接稅比重,這是漸進過程,不是一天兩天可以形成的。但是在稅制結構大的改革之前我們不能無所作為,我們不能靜等,所以我們現在要對間接稅進行改革。現在稅制第一步選擇了對間接稅進行改革,怎麼改革呢?第一,營改增。營改增總體是降低稅負的。在這種情況下,我們適當的調整一下消費稅,消費稅當中對老百姓徵收的,比如2.5排量以下的摩托車,小型摩托車鄉鎮裏面是很普遍的,如果這部分徵收消費稅就不太合理。 輪胎用在小汽車上,小汽車上是有稅的,22座以上的車是沒有消費稅的,但是這些車也要用輪胎,如果輪胎也徵消費稅,大型汽車不見得是小汽車豪華型的,比如很多大巴車也要負擔這個消費稅,所以我們這次取消了。這次有些人民生活必需品或者不是奢侈品的,我們就不徵消費稅了,下一步調整可能還有這個內容,就是不屬於老百姓奢侈消費的就不要徵收消費稅了,但是要加上一些奢侈性的。 這次選擇成品油,成品油從某種意義上來説不是奢侈性的,對小汽車是必須的,但是汽油、柴油的特點,畢竟這種消費是環境不友好的,也就是説它是破壞環境的消費,所以從世界各國的經驗來看,對破壞環境的産品,比如説成品油,都是重稅的,所以國外有一個稅叫燃油稅,國外有一種稅叫環境稅,其實都是成品油消費稅的不同叫法。你要徵燃油稅也是成品油消費稅。國外的環境稅主要是對成品油、電力等徵。也可以這麼理解,這次調整成品油的消費稅,實際上是增加了稅制的綠色成分,就是説對環境保護起很大作用。同時又體現了一定的社會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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