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特許經營、投資補助等多種方式推進市政基礎設施投資運營市場化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12-08 10:35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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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國務院印發《關於創新重點領域投融資機制鼓勵社會投資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部署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發展潛力,穩定有效投資,加強薄弱環節建設,增加公共産品有效供給,促進調結構、補短板、惠民生。《意見》與以往的同類文件相比,有何突破與創新?哪幾大領域鼓勵社會投資參與?國家重大工程項目建設如何正確把握投資方向,充分發揮市場作用?如何鼓勵社會投資、放開固有壟斷領域、創造平等投資機會?2014年12月8日10時,發展改革委投資司巡視員歐鴻新作客中國政府網,與網友在線交流,並回答網友關心的問題。

[主持人]《指導意見》重點從哪些方面推進市政基礎設施投資運營市場化?

[歐鴻]推進市政基礎設施投資運營市場化,重點包括以下三方面:第一,對建設運營模式進行改革。一是改革現行的市政基礎設施建設事業單位管理模式,推動建設運營事業單位向獨立核算、自主經營的企業化管理轉變。按照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要求,加快轉企改制,形成權責明確、制約有效、管理專業的市場化運行機制。進一步增強企業活力,提高運行效率和産品服務質量。二是鼓勵規模化和一體化經營。鼓勵打破以項目為單位的分散運營模式,以降低建設和運營成本,提高投資效益。推進市縣、鄉鎮和村級污水收集和處理、垃圾處理項目按行業“打包”投資和運營,鼓勵實行城鄉供水一體化、廠網一體投資和運營。

第二,通過多種方式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建設運營。一是在市場準入和扶持政策方面對各類投資主體同等對待,為社會資本參與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營造公平競爭的制度環境。二是豐富社會資本參與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的途徑和方式。對城鎮供水、供熱、燃氣、污水垃圾處理、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和處理、城市綜合管廊、公園配套服務、公共交通、停車設施等市政基礎設施項目,政府依法選擇符合要求的經營者,通過特許經營、投資補助、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方式,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對於已經建成的市政基礎設施項目,政府可採用委託經營或TOT,也就是轉讓-經營-轉讓等方式,將其轉交給社會資本運營管理。

第三,加快改進市政基礎設施價格形成、調整和補償機制。一是逐步理順市政基礎設施價格形成機制,制定合理的價格,使經營者能夠補償合理成本、取得合理收益。二是改進市政基礎設施價格調整機制,實行上下游價格調整聯動機制,形成上下游價格合理傳導。三是價格調整不到位時,地方政府要根據實際情況安排財政性資金,對企業運營進行合理補償,使經營者能夠得到合理收益。

責任編輯: 向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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