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非營利性醫療、養老機構建設免徵行政事業性收費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12-08 11:04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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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國務院印發《關於創新重點領域投融資機制鼓勵社會投資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部署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發展潛力,穩定有效投資,加強薄弱環節建設,增加公共産品有效供給,促進調結構、補短板、惠民生。《意見》與以往的同類文件相比,有何突破與創新?哪幾大領域鼓勵社會投資參與?國家重大工程項目建設如何正確把握投資方向,充分發揮市場作用?如何鼓勵社會投資、放開固有壟斷領域、創造平等投資機會?2014年12月8日10時,發展改革委投資司巡視員歐鴻新作客中國政府網,與網友在線交流,並回答網友關心的問題。

[主持人]《指導意見》對社會資本加大社會事業投資力度有哪些鼓勵政策?

[歐鴻]第一,深化改革,創新社會資本進入方式。積極推進社會領域符合條件的事業單位改制,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公立機構改革,將符合條件的國有單位培訓療養機構轉變為養老機構等。通過獨資、合資、合作、聯營、租賃等途徑,採取特許經營、公建民營、民辦公助等方式,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教育、醫療、養老、體育健身、文化設施建設。各級政府逐步擴大教育、醫療、養老、體育健身、文化等政府購買服務範圍,各類經營主體平等參與。

第二,完善落實優惠政策,鼓勵社會資本更多參與。在社會事業建設運營稅費方面,對非營利性醫療、養老機構建設一律免徵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對營利性醫療、養老機構建設一律減半徵收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進一步完善並落實教育、醫療、養老等社會事業價格和收費政策。

第三,加大政府投入、支持、引導的力度。優化政府投資使用方向,對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的社會事業等領域,政府投資根據實際情況給予支持,充分發揮政府投資的引導帶動作用。例如,我們在實施全科醫生臨床培訓基地建設規劃和兒童醫療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時,將符合要求的社會辦非營利性的醫療機構建設,納入到中央投資補助範圍。

責任編輯: 向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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