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對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有重要意義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12-08 11:10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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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國務院印發《關於創新重點領域投融資機制鼓勵社會投資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部署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發展潛力,穩定有效投資,加強薄弱環節建設,增加公共産品有效供給,促進調結構、補短板、惠民生。《意見》與以往的同類文件相比,有何突破與創新?哪幾大領域鼓勵社會投資參與?國家重大工程項目建設如何正確把握投資方向,充分發揮市場作用?如何鼓勵社會投資、放開固有壟斷領域、創造平等投資機會?2014年12月8日10時,發展改革委投資司巡視員歐鴻新作客中國政府網,與網友在線交流,並回答網友關心的問題。

[主持人]《指導意見》提出,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有哪些具體措施?

[歐鴻]為貫徹落實《指導意見》關於推廣PPP的有關要求,近日,國家發改委印發了《關於開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指導意見》,從項目適用範圍、部門聯審機制、合作夥伴選擇、規範價格管理、開展績效評價、做好示範推進等方面,對開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提出具體要求。

開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是創新投融資機制的重要舉措,對拓寬社會資本投資渠道、促進投資主體多元化、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具有重要意義。各地要建立部門聯動、分工明確、協同推進的工作機制,積極探索、大膽創新,建立合理投資回報機制,保障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積極穩妥推進。

《意見》要求,各地可根據當地實際及項目特點,通過授予特許經營權、政府補貼或購買服務等措施,靈活運用BOT、BOO、BOOT等多種模式,切實提高項目運作效率。各省區市發展改革委要認真做好PPP項目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等工作,及時建立PPP項目庫,按月對項目進展情況進行調度匯總,積極推動PPP項目順利實施。

同時,隨《意見》一併印發了《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通用合同指南》,按照平等合作、互惠互利、依法合規等原則,針對不同模式合作項目的投融資、建設、運營、移交等階段,從合同各方的權責配置、風險分擔、違約處理、政府監管、履約保證等方面,提出合同編制的注意事項及有關要求,供PPP項目參與各方參考借鑒。

責任編輯: 向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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