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實施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部署在全國實施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公路安全設施標準是怎樣制定的,由誰監督執行?現有公路安全隱患如何排查和調整?相關建設資金有哪幾個來源,如何切實加大資金投入保障力度,並確保規範使用?各種交通違法行為能否得到有效糾正?2014年12月24日10時,安全監管總局監管二司副司長趙瑞華、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長劉釗、交通運輸部公路局副局長王太作客中國政府網,解讀《意見》。並與網友在線交流。 [主持人]《意見》發佈後引發了相關媒體和新聞各界廣泛關注,您跟大家先介紹一下意見出臺的背景是什麼樣的? [趙瑞華]大家知道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安全生産工作。道路安全工作是安全生産工作中的一項主要內容。自2003年以來,國務院全面部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逐步形成了政府統一領導,有關部門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綜合治理、標本兼治的工作格局,採取了一系列系統的、有針對性的措施,在短時期內,也就是近四五年內,遏制了我國道路交通事故高發的事態,使我們國家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得到了迅速的改善。 我這裡有一個統計數據,截至到2013年,道路交通事故四大指標:事故起數、事故死亡人數、事故萬車死亡率、事故經濟損失,連續九年大幅下降,重特大事故更是從2004年的55起下降到2013年的16起,創造了歷史新低。我們取得這麼好的成績,雖然我們國家道路交通安全得到了逐步的好轉,但是由於我們國家的人、車、路、環境、管理,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諸多因素還沒有從根本上發生改變,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仍然存在著總量大、萬車死亡率居高不下,重特大事故時有發生的特點。像前兩天我到蓬萊處理一起校車事故,死亡12個人,構成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 這與黨中央、國務院提出的安全發展、改善民生的要求,和我們百姓的要求,以及與發達國家情況相比還存在著比較大的差距。這就是我介紹的大背景,我國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勢還是十分嚴峻的。大家也知道,2012年,國務院下發了《關於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我們通常説的30號文件,這個30號文件綜合提出了對我們國家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在近幾年之內的一些具體要求,進一步明確了新時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提出全面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政策舉措。其中,專門提到道路安全保障水平,強化農村公路交通安全基礎設施,改善農村公路安全環境等具體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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