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包括“主動防護”和“被動防護”兩項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12-24 10:20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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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實施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部署在全國實施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公路安全設施標準是怎樣制定的,由誰監督執行?現有公路安全隱患如何排查和調整?相關建設資金有哪幾個來源,如何切實加大資金投入保障力度,並確保規範使用?各種交通違法行為能否得到有效糾正?2014年12月24日10時,安全監管總局監管二司副司長趙瑞華、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長劉釗、交通運輸部公路局副局長王太作客中國政府網,解讀《意見》。並與網友在線交流。

[主持人]《意見》發佈後引發了相關媒體和新聞各界廣泛關注,您跟大家先介紹一下意見出臺的背景是什麼樣的?

[趙瑞華]去年國務院應急辦根據30號文件要求會同發改委、財政部、公安部、交通部、安監總局幾個部門對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進行了專題調研。在調研的基礎上,形成了初稿。在調研過程中我們發現我們國家在道路的高速發展過程中,道路的規模與日俱增,在全國安全生産壓力劇增的情況下,路的設施有些還不夠完善,比如標誌、標線、標牌,特別是一些指示等方面還存在一些缺陷。所以在繼續強化道路交通參與者文明安全素質、機動車安全性能等方面如何提高,國務院文件的就是在這方面提出了全面實施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

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主要有這兩方面的工作:一是以進一步完善公路安全設施為重點,我們所謂的設施剛才我已經説了標誌、標線、標牌,包括護欄等等一系列的設施,提高公路基礎設施安全保障能力。繼續加大對國省幹線公路安全保障工程的實施力度,參照幹線公路的做法,在全國範圍內完善農村公路安全設施。大家知道,我們新農村建設以來,村村通,農村公路快速、高速地發展,在快速、高速發展的過程中,我們在設施的完善上存在著一些缺陷。二是完善公路安全設施僅是“被動防護”,難以從根本上杜絕事故的發生,同步還應該加強“主動安全防護”措施,以大力推進公路安全綜合治理,嚴厲打擊車輛違法超限超載等為另一個重點。

這是我們兩項重要的內容,雙管齊下,著力解決影響和制約道路交通安全的源頭性、根本性問題,不斷夯實道路交通安全的基礎。通過調研之後,國務院安委會會同各有關部門,剛才我所説的發改委、財政部、公安部、交通部等等有關部門,在各自相關部門的多次研討、研究,特別是請一些專家的論證後,不斷完善設施,依法強制綜合監管,全面提升公路安全水平為切入點,起草了《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實施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的意見》,經國務院領導同意,正式發佈實施。

責任編輯: 向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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