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安全設施標準是怎樣制定的,由誰監督執行?現有公路安全隱患如何排查和調整?相關建設資金有哪幾個來源,如何切實加大資金投入保障力度,並確保規範使用?各種交通違法行為能否得到有效糾正?2014年12月24日10時,安全監管總局監管二司副司長趙瑞華、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長劉釗、交通運輸部公路局副局長王太作客中國政府網,解讀《意見》。並與網友在線交流。 [主持人]您所在的部門,在落實意見的內容時都是負責哪一部分,而且有什麼具體的措施來落實? [劉釗]公安部對這個生命防護工程的出臺是積極推動、積極建議,在重慶經驗的基礎上,積極提請國務院高度重視,積極會同相關部門努力推動它。之所以叫“生命工程”它確實是保護人的生命的,重慶的經驗證明實施“生命工程”確實是一個利國、利民的,被人民群眾稱為一個良政的民生工程。 所以公安部對此高度重視,最近公安部也專門下發了通知,就是關於貫徹落實引發的生命工程的意見,要求全國各級公安機關要高度重視,從推動這方面講要當好黨委政府的參謀,鄉黨委政府積極提出意見建議,因為交通事故的發生第一時間的處置是公安機關,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機關是負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處理調查的,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在生命防護這方面主要是履行安全監管的職責。通知是要求各地全面參與排查治理工作,實施生命工程的很重要的工作就是前提是排查隱患,把隱患發現出來才能去治理。 按照職責來看,一是依法履職排查隱患,排查隱患這一塊是法律賦予公安機關的職責,這方面我們要積極地會同交通、安監等部門開展這方面的隱患排查,特別是按照生命工程意見提出來的目標,要在2015年6月底前,把隱患的底數摸排清楚。 二是積極參與編制建設規劃和實施的計劃,這裡面我的用詞就是“參與”。因為這個治理工程的規劃,實施的計劃主要還是相關部門為主的,按照各自的職責。但是我們要積極地參與進去,提出建議,因為確實有些路段事故發生規律的特點是什麼,我們把公安機關掌握的情況積極向相關部門反映,在規劃和治理的計劃中就能有所體現。 三是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監督檢查治理工作。生命工程的《意見》要求這既要做成民生工程同時要做成廉政工作,是否保質保量完成,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真正達到保護生命的標準,公安機關也有責任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對生命工程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 四是要加強事故的調查和責任的倒查。發生事故之後要進行責任倒查,一旦發現是因為生命工程偷工減料、不落實治理計劃,整治不符合要求的,要堅決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涉嫌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是要嚴格執法,推動綜合治理。公安機關的首要職責是要嚴格執法,我們的法定職責是執法,對於《意見》中提出的相關任務要求,包括治超治限我們也要積極履行好公安機關的職責,用足用好法律手段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公安部還要求各地公安機關認真做好道路交通的組織,一是主動應對公路施工改造對交通的影響,維護正常的通行秩序。因為全國這麼長時間的、大範圍的開展生命工程,必然對很多道路的正常通行造成一定的影響,這方面我們要主動應對公路施工對交通的影響,積極向公路施工部門提出安全評估建議,這條路封路封到什麼程度,怎麼去組織施工,怎麼既不影響正常的施工又能夠基本保障群眾的正常出行。 二是要公佈隱患路段分佈情況及治理進度,向社會及時公佈,引導社會注意安全事項,合理出行。 三是要加強隱患治理路段交通安全監督的檢查,在治理路段的施工道路上也要依法加強安全監督檢查,在施工部門按照規範施工的情況下我們也要履行好我們的職責,如果發現施工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我們要向道路的主管部門來通報怎麼督促整改,同時要加強指揮疏導,避免導致事故和造成嚴重交通擁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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