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實施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部署在全國實施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公路安全設施標準是怎樣制定的,由誰監督執行?現有公路安全隱患如何排查和調整?相關建設資金有哪幾個來源,如何切實加大資金投入保障力度,並確保規範使用?各種交通違法行為能否得到有效糾正?2014年12月24日10時,安全監管總局監管二司副司長趙瑞華、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長劉釗、交通運輸部公路局副局長王太作客中國政府網,解讀《意見》。並與網友在線交流。 [山東濟南網友]《意見》提到超限和超載治理,能否談談具體的做法? [王太]這個談起來比較複雜和困難,超限超載涉及到整個路網,不光是農村公路,還涉及到高速公路,國省幹線。剛才劉釗局長也介紹了,農村公路的安全隱患現在還是比較大的問題,除了在路的狀況達到相應的要求的情況之下,也確實不能忽視農村公路上的安全問題,包括治理超限超載,這也與我們三個部門都有關係。我們有一個初步的設想,將來全國治超有一個頂層設計,通過高速公路的收費進行限制,超限的不能上高速公路,國省幹線上要通過檢測站聯合治超,農村公路的超限超載主要是短途的,我們想就是在路上設置門架,讓當地的農村客運班車、校車能夠過,能夠為農民兄弟拉簡單的農産品的車可以過,大的超限超載的車輛就過不了,這也是很關鍵的辦法。 當然,我們路政部門也會和公安部門聯合,加強貨運源頭的治理。比如農村拉建材和礦石材料從哪來的加強源頭管理來治超,這是全國一盤棋,農村公路也要加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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