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是我國首次以中央政府名義出臺的慈善指導文件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1-07 15:15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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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務院印發《關於促進慈善事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確定鼓勵和規範慈善事業發展的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個以中央政府名義出臺的指導、規範和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的文件。我國慈善事業依然存在哪些問題?《意見》圍繞扶貧濟困、銜接社會救助確立了哪些要求和目標?如何支持社會力量開展慈善活動、暢通捐贈渠道?對百姓最關注的慈善機構透明化和募捐款物信息公開有哪些明確要求?2015年1月7日15時,民政部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司副司長郭玉強作客中國政府網,解讀《意見》。並與網友在線交流。

[主持人]《意見》作為我國慈善領域首個以國務院名義頒布的規範性、綱領性文件,《意見》的出臺將對我國慈善事業産生哪些重要影響?

[郭玉強]新中國成立以後,我國慈善事業經歷了一個比較曲折的發展過程。我們小時候的認識,什麼叫慈善呢?説一些反動派和盤剝勞動人民的人,披著慈善的外衣,其實是幹著盤剝人民的勾當。這樣的話,把慈善視為麻醉人民精神的鴉片煙,是把它作為不好的東西、反動的東西、腐朽的東西打倒的。特別是建國以後,在計劃經濟體制這樣一個大制度下,整個慈善一度處於銷聲匿跡的階段。真正現代慈善起步是從改革開放以後,其實它是和改革開放同時興起的、古老而又新興的偉大事業。但是,在慈善事業興起過程中,尤其是它起步較晚,同時也發展很快,在這個過程中不可避免的會産生這樣那樣的很多東西,特別是一些不好的東西。在這種情況下,社會各界強烈呼籲要求政府必須對慈善事業進行規範,特別是慈善行業內部也呼籲政府加強相應的管理和指導,這樣才有了《意見》的出臺。這是《意見》出臺的大背景。

《意見》出臺最核心的意義在於,《意見》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次以中央政府名義出臺的指導、規範和鼓勵支持慈善事業發展的文件,在這之前有些省市出臺了指導意見,比如北京、山東等地都有,但是以中央政府的名義,這是建國以來的第一次,這是它最大的意義和亮點。

具體來講,它的意義包括這麼幾方面:一是有利於推動慈善事業健康發展。由於慈善事業起步較晚,但是發展很快,呈蓬勃發展之勢,中間出現了不少問題,比如説慈善組織不透明,監管措施不得力,捐款數量總的來説比較少,甚至前幾年出現一些在社會上引起不好反響的事件。基於這種情況,要加強相關規範。《意見》的出臺,是國家適應慈善事業發展形勢要求而採取的重大舉措,有利於推動慈善事業發展邁上一個新的臺階。

二是有利於發揮慈善事業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積極作用。據我們掌握的情況,現在全國城鄉低保人員大概有7000多萬人,另外還有8500多萬殘疾人、1.2億貧困人口,這些人是社會上最可憐的群體,是最需要幫助的。《意見》最集中最突出的一點就是鼓勵和支持以扶貧濟困為重點開展慈善活動,以幫扶、支持、溫暖這些最困難、最需要幫助的人,幫助他們解決面臨的問題。

三是有利於推進慈善事業法治化。改革開放以來,慈善事業發展迅速,但仍缺乏基礎性、綱領性的法律法規來支持。現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在積極進行慈善法立法工作,但法律的制定需要經曆法定過程。在慈善事業法出臺尚需時日的情況下,國務院出臺具有較強規範性意義的《意見》,不僅可以及時鞏固慈善實踐成果,解決慈善事業發展中亟需解決的問題,還可以為慈善立法奠定基礎,是慈善事業制度建設的里程碑。

責任編輯: 向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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