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部署改革創新治污模式,吸引和擴大社會資本投入,促進環境服務業發展。《意見》指出,要以環境公用設施、工業園區等領域為重點,以市場化、專業化、産業化為導向,營造有利的市場和政策環境,改進政府管理和服務,健全第三方治理市場,不斷提升我國污染治理水平。為何要推行第三方治理?推行第三方治理將給我國環境污染治理現狀帶來哪些改觀?如何激發社會資本進入環境治理市場的活力?政府部門又將為此出臺哪些配套制度和政策?2015年1月28日15時,發展改革委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司副司長王善成作客中國政府網,與網友在線交流,並回答網友關心的問題。 [主持人]我們看到《意見》涉及兩個重點領域,現在《意見》涉及的兩大重點領域現狀如何呢?主要存在哪些問題呢?今後改革的重點內容又是什麼呢? [王善成]的確,《意見》確定了推行第三方治理的兩個重點領域,即以城鎮污水垃圾處理為重點的環境公用設施建設領域以及工業園區企業領域。這兩個領域情況不一樣,特點也不完全一樣,我分開給大家介紹。在環境公用設施領域,我國早前很多地區採取的模式或者辦法是政府出資、政府管理、事業單位運營的模式,這種模式的缺點和問題大多存在人員冗陳、創新不足、效率不高等問題。2002年起,我國開始以特許經營為主要模式,引入社會資本,應該説,這些年取得了較快發展。據統計,到2013年底,約55%的新建污水處理廠和近80%的新建垃圾焚燒廠通過特許經營等方式,引入了社會資本。從現在項目實施的情況來看,總體是好的。 現在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幾方面:一是環境公用設施投資運營模式改革進展不平衡。表現在三個方面:從全國層面看,不同地區進展不平衡,現在情況是東部地區要快於中西部地區。從城市規模看,大城市或者一些中大型城市明顯快於中小型城市包括集鎮。從治理要素看,現在看來,城市的污水以及垃圾焚燒處理要快於污泥、垃圾填埋。其他問題,還有全過程監管體系不健全、行政審批方式與社會資本投資運營環境公用設施不相適應,以及市場準入退出機制不健全,價格調整機制、投資回報機制以及公共環境權益保障機制等有待完善。 |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