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善成:治污存在招標流於形式、投資回報不科學等問題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1-28 15:44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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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部署改革創新治污模式,吸引和擴大社會資本投入,促進環境服務業發展。《意見》指出,要以環境公用設施、工業園區等領域為重點,以市場化、專業化、産業化為導向,營造有利的市場和政策環境,改進政府管理和服務,健全第三方治理市場,不斷提升我國污染治理水平。為何要推行第三方治理?推行第三方治理將給我國環境污染治理現狀帶來哪些改觀?如何激發社會資本進入環境治理市場的活力?政府部門又將為此出臺哪些配套制度和政策?2015年1月28日15時,發展改革委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司副司長王善成作客中國政府網,與網友在線交流,並回答網友關心的問題。

[主持人]《意見》涉及兩個重點領域主要存在哪些問題呢?今後改革的重點內容又是什麼呢?

[王善成]為了便於大家理解這些問題,我舉個例子。這個例子是一個極端例子,在項目立項階段,地方政府自主決定,不是依據第三方或者社會資本能力、技術服務質量以及綜合信譽等,不是以這個為標準,而是根據自己的自主把握,我認定它好就好,這個尺子標準也不透明,導致同類企業無法通過正當程序獲得。大家説現在有招投標程序,確實有,但很多時候招投標這種程序完全流於形式了,沒有發揮作用。在項目審批階段,客觀上涉及到的審批項目內容比較多,比如規劃選址、土地利用、節能環保等等,這些審批往往有的時候審批週期比較長,審批部門比較多,一個項目業主要一個部門一個部門去跑,極端的情況,一個項目辦下來要一兩年時間,這種情況下,挫傷了企業的積極性。

再往下就是投資回報環節,按道理政府應該有一個科學的合理的尺子,但是現在很多地方沒有明確的標準,有高有低,過去有些地方為了擴大招商引資,盲目承諾一些過高的不合理的固定收益回報,第三方治理變成了長期高息貸款。還有就是價格調整週期、啟動條件和程序沒有明確的規定。

為什麼涉及到價格調整呢?一般情況下,第三方治理項目在確定時會有一個中標價,理論上講,隨著市場成本的變化,比如人工、材料或者電價發生了變化,企業治污成本相應發生變化,有些成本變化是應該由企業承擔的風險,另外一些增加的成本應該通過合理調整價格機制來解決。現在出現的情況是儘管成本已增加很多,但地方政府不給你調整相應的價格。我們在調研中,一些企業反映,一開始的中標價格,十多年沒有調整,直接影響到項目治理效果。

責任編輯: 向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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