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陳錫文解析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 近日,國務院出臺實施《關於建立健全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的若干意見》,從糧食生産、流通、消費等環節,進一步明確各省級人民政府在維護國家糧食安全方面的事權與責任,對建立健全糧食安全省長責任製作出全面部署。《意見》的出臺實施,對建立健全糧食安全責任長效機制、維護國家糧食安全有何意義?《意見》包括哪些重要內容,如何保障落實?本報記者採訪了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陳錫文。 新形勢下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重要舉措 陳錫文説,民以食為天。糧食安全是實現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和國家安全的重要基礎。解決好13億人的吃飯問題,始終是治國理政的頭等大事。黨中央、國務院對此歷來高度重視,特別是2004年我國全面放開糧食購銷市場以來,出臺了一系列保護種糧農民利益、促進糧食生産發展的政策措施,實現了糧食生産“十一連增”,為保障國家糧食安全打下了堅實基礎。各地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積極履行糧食生産、流通和儲備責任,糧食安全的總體情況是較好的。 但是,我們還要清醒地認識到,在當前形勢下,穩定糧食生産的大局不能動搖,糧食安全這根弦決不能放鬆,否則糧食生産容易出現大的滑坡。一是我國農業資源稟賦先天不足,人均耕地和淡水資源分別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1/3和1/4,在實現糧食生産“十一連增”後,繼續穩産增産面臨的困難更多、挑戰更大;二是我國人口眾多,隨著人口增長、消費結構升級、新型城鎮化進程加快,糧食消費將繼續剛性增長,“緊平衡”將成為我國糧食供求的長期態勢;三是在“十一連增”和當前部分糧食品種供求相對寬鬆的背景下,一些地方存在放鬆糧食生産、忽視糧食流通、過度依靠中央的現象,承擔維護國家糧食安全責任的自覺性有待進一步加強。 陳錫文説,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把保障國家糧食安全提到新的高度,對糧食工作做出了一系列新的部署,提出了新的要求。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反復強調,解決好吃飯問題始終是治國理政的頭等大事,提出了“悠悠萬事、吃飯為大”“中國人的飯碗任何時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我們的飯碗應該主要裝中國糧”“中央和地方要共同負責”“調動和保護好‘兩個積極性’”等一系列重要戰略思想和決策部署。2013年,中央明確提出實施“以我為主、立足國內、確保産能、適度進口、科技支撐”的國家糧食安全戰略,強調要堅持把保障國家糧食安全作為我國農業現代化的首要任務,確保穀物基本自給、口糧絕對安全。 國務院在充分徵求地方人民政府和黨中央、國務院有關部門的意見後,出臺實施《關於建立健全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的若干意見》,就是為了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糧食安全戰略和中央的一系列決策部署,加快構建國家糧食安全保障體系,落實維護國家糧食安全的責任。 明確維護國家糧食安全的事權與責任,強化考核與問責 陳錫文説,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是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一項基本制度。1994年,國務院首次提出了糧食省長負責制,此後在多個文件和規劃中多次予以強調。這次國務院出臺的《意見》,是對落實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度的繼承、發展和創新,是國務院第一次以專門文件明確各省級人民政府在維護國家糧食安全方面的事權與責任。 陳錫文分析,《意見》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第一,進一步強調了確保國家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和複雜性。《意見》強調,在資源環境約束日益加大、糧食供求長期處於緊平衡和國內糧食生産成本快速攀升、糧食價格普遍高於國際市場的情況下,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確保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和複雜性,進一步增強大局意識、責任意識,把保障糧食安全放在經濟社會發展的突出位置,作為保障民生工作的基本任務,常抓不懈,毫不動搖。 第二,對各省級人民政府在維護國家糧食安全方面的事權與責任規定更全面、更系統。《意見》強調,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必須切實承擔起保障本地區糧食安全的主體責任,全面加強糧食生産、儲備和流通能力建設。《意見》明確的責任,涵蓋了糧食生産、流通、消費等各環節的重要內容,不僅強調了糧食的數量安全,還強調了糧食的質量安全、糧食産業健康發展,以及節糧減損和健康消費等。 第三,對落實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的規定更明確、更具體。《意見》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主要體現在規定的各項責任和任務很明確、很具體。比如,在加強糧食生産能力建設方面,明確要求落實更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嚴格執行政府領導幹部耕地和基本農田離任審計制度,主産區要增加糧食産量,主銷區要確立糧食種植面積底線,主銷區和産銷平衡區要穩定和提高糧食自給率等。在加強糧食儲備能力建設方面,要求嚴格按照儲備規模和完成時限,抓緊充實地方糧食儲備,定期將地方糧食儲備品種、數量和佈局等信息報送國家有關部門等。在加強糧食流通能力建設方面,要求將糧食倉儲物流設施作為重要農業基礎設施抓緊建設等。 第四,在落實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的機制上更嚴格、更嚴肅。《意見》通篇都在強調要建立健全維護國家糧食安全的各項制度與機制,特別是明確要求建立監督考核機制,強化了對各地落實糧食安全責任的考核、追責和問責制度,增強了建立健全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的嚴肅性,有利於形成落實糧食安全責任的長效機制。 進一步明確各省級人民政府在保障本地區糧食安全方面的主體責任 陳錫文介紹,《意見》共有十個方面29項內容,圍繞全面加強糧食生産能力、儲備和流通能力建設,明確了省長(主席、市長)在維護國家糧食安全方面承擔的責任。 這十個方麵包括:強化糧食安全意識和責任;鞏固和提高糧食生産能力;切實保護種糧積極性;管好地方糧食儲備;增強糧食流通能力;促進糧食産業健康發展;保障區域糧食市場基本穩定;強化糧食質量安全治理;大力推進節糧減損和健康消費;強化保障措施和監督考核。 在鞏固和提高糧食生産能力方面,《意見》提出,要堅決守住耕地紅線,加快建設高標準農田,提高糧食生産科技水平,建立新型糧食生産經營體系。同時,《意見》還根據主産區、主銷區和産銷平衡區的不同特點,有針對性地明確了各地在糧食生産方面的責任。 在切實保護種糧積極性方面,要落實和完善糧食扶持政策,抓好糧食收購,努力提高種糧比較收益。《意見》還強調,要提高補貼的精準性、指向性,要嚴厲打擊“轉圈糧”和“打白條”、壓級壓價等坑農害農行為。 在管好地方糧食儲備方面,要抓緊充實地方糧食儲備,確保數量充足、結構合理、質量良好、調用高效。《意見》還明確,要落實儲備費用和利息補貼資金,完善輪換管理和庫存監管機制,建立地方和中央糧食儲備協調機制,充分發揮調控市場、穩定糧價的協同效應。 《意見》明確,要加強糧食生産指導、重大技術推廣、環境監測治理、統計信息服務、行政執法和監督檢查、質量安全監管、農業投入品監管等方面的工作力量。各級財政要繼續支持保障糧食安全的相關工作。糧食主銷區和産銷平衡區要及時足額安排糧食風險基金。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落實農業、糧食等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任務。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糧食局要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本意見抓緊制定監督考核辦法,定期組織對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落實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情況進行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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