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印發《關於建立健全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糧食生産、流通、消費等各環節,進一步明確了各省級人民政府在維護國家糧食安全方面的事權與責任,對建立健全糧食安全省長責任製作出全面部署。通過建立健全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將達成怎樣的目標?又將在哪些領域重點開展工作?如何增強糧食流通能力?如何進一步鞏固和提高糧食生産能力?2015年2月5日,糧食局政策法規司司長、新聞發言人顏波作客中國政府網,解讀《意見》,並與網友在線交流。 [主持人]那我們再來看看糧食儲備,糧食儲備是確保糧食安全的重要物質手段,在落實和管好地方糧食儲備方面,《意見》有哪些具體的規定? [顏波]糧食儲備是維護國家糧食安全、保障市場供給和市場穩定的重要物質手段。地方糧食儲備是我國糧食儲備的重要組成部分,地方儲備的職責是地方政府應對突發事件和加強市場調控的最重要、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手段,它應該是維護糧食安全、維護市場穩定的第一道防線。隨著人口增長和城鎮化、工業化、農業現代化進程加快,我國糧食消費量、商品量和社會流通量都在不斷增加,中央掌握的糧源有所增加,農民、消費者和糧食企業的存糧明顯減少。在這種情況下需要增加地方糧食儲備。 [主持人]您説的情況就是農民自己儲備的糧食在減少? [顏波]對,消費者比如城鎮居民是吃一點買一點,農戶生産出來之後因為缺乏一些倉儲設施,也要把它賣出去。另外就是大量的農民進城務工了,過去他們是生産糧食、提供商品糧的,但現在變成吃商品糧的。因此,這些變化都要求政府根據市場形勢的變化增加一些儲備。去年12月,經國務院批准,國家有關部門聯合印發通知,對切實強化地方政府保障區域糧食安全責任,嚴格落實地方儲備任務作出了明確規定。在這次的《意見》中就要求,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確定的儲備規模和完成時限,抓緊充實地方糧食儲備。進一步優化儲備佈局和品種結構,落實儲備費用和利息補貼資金,完善輪換管理和庫存監管機制。建立地方和中央糧食儲備協調機制,充分發揮調控市場、穩定糧價的協調效應。 |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