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快發展商業健康保險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和部門協同,鼓勵商業保險機構以出資新建等方式新辦醫療機構等健康服務機構,完善健康保險有關稅收政策,鼓勵社會資本投資設立專業健康保險公司,營造良好社會氛圍,為發展商業健康保險提供完善的政策支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市場體系完備、産品形態豐富、經營誠信規範的現代健康保險服務業。為何要加快發展商業健康保險?加快發展商業健康保險將給行業現狀帶來哪些改觀?如何擴大商業健康保險供給?政府部門又將為此出臺哪些配套制度和政策?2015年2月10日10時,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席黃洪做客中國政府網,與網友在線交流,並回答網友關心的問題。 [主持人]《若干意見》提出,要完善健康保險有關稅收政策,請問有什麼進展和具體安排? [黃洪]從國際經驗看,稅收優惠是鼓勵市場機制發揮作用、發展商業健康保險最有效的政策杠桿之一。美國、德國、澳大利亞、新加坡等主要發達國家對企業和個人購買商業健康保險均有財稅優惠政策。美國對企業為員工、公民個人和自由職業者為自己購買健康保險免稅。新加坡政府規定,僱主和僱員向公積金賬戶的繳費和利息均不必納稅,並且在所有者去世後,賬戶餘額以遺産的方式給繼承人,不繳納遺産稅。同時,新加坡政府還規定僱主向僱員提供的補充醫療保險可以享受每年最高2%工資總額的稅收減免。 澳大利亞實行“商業健康保險激勵計劃”和“終身商業健康保險計劃”,為購買商業健康保險的客戶給予保費補貼和稅收優惠,同時對不按規定購買商業健康保險的人加徵附加保費。這些稅優政策對於促進商業健康保險發展、完善醫療保障體系有重要作用。如美國,1952年,美國只有63%的員工享受健康保險保障,1954年,《稅收法》明確了團體健康保險稅收優惠政策,到了1957年,擁有健康保險保障的美國員工比例提高到了76%。又如澳大利亞,1999年,澳大利亞參加商業健康保險的人群不足600萬人,而到2013年9月底,澳大利亞共有1,093萬人參加了商業健康保險,佔總人口的47%。可見稅優政策對商業健康保險的撬動作用是很明顯的。 目前,我國僅對企業購買補充養老和補充醫療保險在工資總額5%以內稅前列支,對個人購買商業養老保險和健康保險的稅收優惠尚為空白,商業健康保險的發展急需財稅政策的支持。2013年9月、2014年8月、11月印發的《國務院關於促進健康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發展商業健康保險的若干意見》都明確提出要完善商業健康保險的財稅支持政策。目前,財政部、國稅總局、保監會正在抓緊研究,爭取商業健康保險稅收政策這項利國利民的政策儘快出臺。 |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