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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魯木齊:買經濟適用房可"先購後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1月17日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烏魯木齊1月16日專電(李道忠)今後,購買烏魯木齊市的經濟適用房,除必須有當地戶口的中低收入者外,政府還將對購房者實行先購後補的貨幣化補貼政策。

    據烏魯木齊市房産管理局介紹,根據1月1日實施的《烏魯木齊市經濟適用住房貨幣化補貼暫行辦法》,今後當地納入經濟適用住房貨幣化補貼計劃的低收入家庭,在購買住房後,將由政府向其發放住房專項補貼。經濟適用住房貨幣化補貼實行先購後補、不購不補的原則。

    符合經濟適用房購房條件的烏魯木齊市中低收入家庭取得記載有貨幣補貼金額的《經濟適用住房貨幣化補貼證》,並在有效期內購買經濟適用房後,購房者持居民身份證、《經濟適用住房貨幣化補貼證》及所購房的《房屋所有權證》到市房産管理局領取經濟適用住房貨幣化補貼資金。

    據記者了解,符合以下條件的烏魯木齊市家庭可申請經濟適用住房貨幣化補貼:一、具有本市城市常住戶口的家庭成員中至少有1人的戶籍在3年以上,其他成員的戶籍時間在1年以上,1人1戶的必須年滿25周歲以上(孤兒除外);二、未享受過房改房、經濟適用房、集資建房、房改貨幣化補貼以及未納入房改貨幣化補貼範圍;三、家庭年人均收入低於發改委、統計部門發佈的上年度本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的30%;四、無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2平方米(含12平方米);五、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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