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餐飲服務許可分類管理制度,規範餐飲服務許可,近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佈《餐飲服務許可審查規範》(以下簡稱《規範》),並於發佈之日起施行。《規範》將餐飲服務企業分為5大類,明確了審查的範圍、原則等,按類別審查並許可開展餐飲服務。
《規範》明確了餐飲服務許可審查按照5大類別分別進行:第一類:特大型餐館,大型餐館,供餐人數300人以上的學校(含托幼機構)食堂,供餐人數500人以上的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第二類:中型餐館,快餐店,供餐人數300人以下的學校食堂,供餐人數50—500人的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第三類:小型餐館,小吃店,飲品店,供餐人數50人以下的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第四類:建築工地食堂;第五類: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記者 富子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