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3月12日專電(新華社記者段續、吳昊)隨著越來越多中國學子開始放眼全球,由此而生的“留學熱”催生了留學仲介市場的繁榮。然而面對機構的“忽悠”和虛假宣傳,消費者頻頻“受傷”。專家認為,新修訂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啟用在即,監管部門應加強資質審核認定,提高對留學服務欺詐的打擊力度。 留學仲介:申請高校好幫手 耿亮亮在長春讀高二,家人打算讓其高考後出國深造,聯絡仲介後為其選擇了幾所意大利高校。“藝術類專業那邊相對更有優勢,仲介給出的選擇讓我們不至於一頭霧水。”他的母親説,“花些錢還是很方便。” 而在許多高校中,努力復習託福、雅思的學子分身乏術,找個仲介辦理各項業務也成了不錯的選擇。 即將從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畢業的房媛告訴記者,早在進入南開大學的第一天就開始準備出國留學,一心要出國的她放棄了本校的“保研”資格。 時間緊張且精力有限的她經同學介紹,委託北京一家知名留學服務公司,自己則全心備戰考試,最終如願拿到錄取通知。“由於我的留學目標學校和專業明確,留學仲介根據實習和科研經歷設計的個人簡歷發揮了很大作用。” “正規的留學仲介公司一般和境外高校有一定的聯絡,了解其招生錄取流程和要求。能為大多數申請者提供簡介實用的信息和建議,幫其實現最優選擇。”金吉列留學的郝玉璽老師告訴記者,“尤其是沒有精力和能力從事具體申請工作時,留學服務公司是個好選擇。” 留學服務:魚龍混雜水太深 然而,留學仲介卻也並非凈土。 “仲介説得天花亂墜,推薦的大學質量參差不齊。”英國愛丁堡大學畢業生童梓明説,“不了解學校的話很容易被忽悠。”他選擇自己申請,花費不到一萬元,比仲介划算許多。 與童梓明相比,王梓朝就沒有那麼幸運了。2010年,當時還在天津一所“985”高校讀書的他委託北京一家留學服務公司申請美國排名前50的名校。 起初簽4.6萬元的VIP服務合同時,對方承諾如申請不到可退款1萬。後來他改為申請英國高校,仲介人員也承諾可為其辦理退款,而他在入學一年後申請退款時卻被拒絕。 事實上,這種現象普遍存在。許多消費者對法律條款和合同內容了解不多,加之在簽約時被仲介的熱情“忽悠”,很容易就範。在發生糾紛時才發現,合同並沒包含當時的承諾。空頭支票和“霸王條款”,讓消費者有苦説不出。 “許多黑仲介編造出一些與國外著名高校合作的留學項目”,從事多年仲介工作的王陽説,“再者冒充國外高校或國內著名仲介機構的資質騙取信任”。在她看來,信息不對稱是消費者被“忽悠”最主要的原因。 黑仲介幫助留學者做的都是一些在國外高校網站上可以自己完成的資料申請。“美國高校眾多,想要申請幾家‘野雞’和社區學校非常容易。”王陽説,“只要申請成功就有了收費理由,即使不滿意也得繳納不等的成本費”。 在一些專家看來,英國、澳大利亞等國的教育高度産業化,一些海外高校還與國內留學機構合作。仲介公司將學生送往海外,學校按比例返還仲介公司佣金,如此利益鏈條催生諸多不正規行為。 擦亮眼不扎堆 勤問詢防忽悠 國人對留學服務的需求與日俱增。教育部教育涉外監管信息網上顯示,我國具備自費出國留學服務資格的機構共452家。而各種“黑仲介”遠超這一數字,由於缺乏有效的留學仲介服務的評估監管體系,由此産生的消費糾紛不斷增加。 中央財經大學民生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李永壯認為,消費者在與留學仲介簽訂相應合同時處於弱勢。他建議在行業內推行“格式合同”,將必須遵守的、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條款標準化,避免霸王合同出現。 同時,李永壯認為可以在留學仲介行業引入類似“支付寶”的第三方保障制度,完成服務之前由第三方的公司進行擔保。“消費者還應多了解相關信息,最大限度了解行業內的情況。提高個人風險意識。” “根據新修訂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相關規定,合同中的‘霸王條款’無效”,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團長邱寶昌説,“應適當提高留學仲介行業準入門檻,加強監督和對相關機構資質的認定。” 專家認為,留學者不能將仲介作為救命稻草。“是否能申請到心儀高校最終要看個人素質。”王陽説,“申請者一定要在教育部涉外監管網上查詢仲介公司資質,避免上當” “一些國家把大力接收中國留學生當做創收手段,甚至不設應有門檻,值得警惕。”吉林大學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長趙俊芳説,“留學不是兒戲,仲介也不是萬能,打算走這條路的學子一定要三思而後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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