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昌3月12日專電(鄔慧穎)大學生就業季到來,招聘會上出現一種現象,許多企業在招聘會上打出的崗位需求和薪金待遇含糊其辭,或將自己的企業誇得天花亂墜,可畢業生簽訂協議後才發現,事實並非如此。 今年,全國高校應屆畢業生人數達到727萬人,推翻去年699萬的記錄,並且加上往年未就業的大學生,總人數則達到1000多萬,成為歷史上人數最多的一年。許多高校都會舉辦大學生招聘會,讓大學生找到適合自己的單位。 李娟是江西省某高校的一名大四學生,去年年末,在學校組織的一場招聘會上省內一家著名畫廊的崗位需求和薪金待遇吸引了她的眼球。負責招聘的工作人員告訴她,畫廊招聘幾名客戶講解員,月薪方面,實習期為1500元,而轉正之後會提高至6000元。2014年春節過後,李娟去該公司報到,可是崗位與薪金待遇卻都發生變化:崗位從客戶講解員變成業務銷售,而轉正之後的月薪也只有1800元加提成。 李娟受騙並不是個例。事實上,每逢畢業季大學校園都會發生用工單位惡意欺詐的事件,情況包括崗位發生變化、工資變低、公司情況失真等等。但是由於雙方事先並未簽訂就業合同,大學生們無處維權,就只能“打碎牙往肚子裏咽”。 對於這類情況,法律界有關專家建議,各所高校對於招聘單位一定要嚴格把關,招聘會前期工作中一定要明確用工單位的崗位需求和薪金待遇,事先為大學生把關;其次,大學生自己也要“多長一顆心眼”,最好在簽訂就業協議之前走訪招聘單位,多了解招聘單位的情況,謹防饑不擇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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