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新生不報到 小學初中算輟學高中銷學籍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3-13 09:46 來源: 新華社
【字體: 打印本頁

    新華社銀川3月12日專電(記者艾福梅)記者11日從寧夏回族自治區教育廳了解到,著眼于規範中小學生學籍管理的《寧夏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于3月1日起施行。新的管理辦法明確指出,新生開學無故不按時報到,在小學、初中算輟學,而在高中將被取消入學資格。

    新管理辦法規定,小學、初中、普通高中所有新生應按時到校報到,辦理入學手續。如因病或因特殊情況不能如期辦理入學手續者,必須在開學後一週內持有關證明向學校申請延期辦理入學手續,延期期限一般不超過兩周。小學、初中新生無故不按時報到的,作疑似輟學處理,待恢復入學後補錄或更新學籍信息。普通高中新生開學後一週內不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又不辦理延期手續,或延期期限內仍不報到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此外,如果普通高中新生如被發現有採取舞弊、弄虛作假等不正當手段,騙取入學資格的,由學校取消其學籍,並報縣、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責任編輯: 徐菁
 
版權所有:中國政府網 | 關於我們 | 網站聲明 | 網站地圖 | 聯絡我們
京ICP備05070218號 中文域名:中國政府網.政務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