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監局警示:警惕非法配製的醫療機構製劑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4-08 11:0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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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濟南4月6日專電(記者王海鷹)濟南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近日發佈用藥警示,提醒消費者注意識別醫療機構製劑,不要讓非法配製的製劑損害健康。

    所謂醫療機構製劑,是指醫院臨床需要但市場上沒有藥品供應,經批准配製,在醫院自用的固定處方製劑,是對臨床用藥的補充,在包裝標示和使用方法上有明顯區別。

    濟南市食藥監局提醒,要注意識別真假醫療機構製劑。合法醫療機構製劑是醫院在長期使用的配方基礎上,經過一系列的藥學、動物實驗驗證其有效性及毒性後,經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配製生産。在其標簽或説明書上都會標注批准文號。如山東省製劑格式為:魯藥制字+H/Z+8位阿拉伯數字,H表示化藥,Z表示中藥。

    對無文號、包裝、標示、配製單位、有效期、批號等基本信息的製劑,患者一定要提高警惕。一些醫療機構未經批准,打著祖傳秘方、特效藥的幌子非法配製製劑,由於未經過實驗證明其安全性,甚至擅自添加化學藥品,服用者初次使用後會覺得症狀有所改善,但安全性得不到保障,輕者延誤治療,重者則可能引發藥源性疾病甚至中毒。

    濟南市食藥監局的警示稱,對片面誇大療效和使用範圍並宣稱其無任何毒副作用的製劑,不要輕信。醫療機構製劑只對説明書功能主治項下的症狀有治療作用,而且,是藥三分毒,完全無毒副作用的藥品是不存在的。

    與藥品不同的是,醫療機構製劑只能在醫院內部使用,合法製劑在説明書中均標注有“本製劑僅限本醫療機構使用”字樣。任何不經醫師處方或者超出本醫院範圍銷售醫療機構製劑的行為都是違法的。

責任編輯: 徐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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