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4月19日專電(記者席敏)記者19日從山東省政府獲悉,為加強農産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維護公眾身體健康,保護生態環境,山東省將實行劇毒、高毒農藥實名購買制度,購買劇毒、高毒農藥的,必須出示個人身份證明或者其他有效證件,並説明實際用途。 今年6月1日起開始實施的《山東省農産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規定》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産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農業投入品生産、經營、使用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農業投入品的安全合理使用制度,有效控制農藥、獸藥、化肥的使用量。 山東省將實行劇毒、高毒農藥限制區域銷售、使用制度。山東省將禁止在蔬菜、瓜果、茶葉、中草藥材等特色農産品生産區域和飲用水源地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野生動物集中棲息地以及當地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重要區域內銷售、使用劇毒、高毒農藥。 山東省規定,農藥經營者不得向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出示有效證件、不能説明購買用途或者用藥範圍超出農藥適用範圍的人員出售劇毒、高毒農藥。農藥經營者違規向未成年人等人員出售劇毒、高毒農藥的,將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3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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