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瀋陽5月4日專電(記者初杭)廠商聲稱郵購藥品可以打折促銷,結果卻比藥店貴了幾倍,消費者還投訴無門。記者日前從瀋陽市消費者協會了解到,近期,瀋陽市多名老年消費者投訴反映,因輕信廣告優惠郵購藥品而發生糾紛。
近日,屢有瀋陽市民投訴其通過廣告郵購藥品而上當受騙,瀋陽市消協調查發現,一些銷售OTC藥(非處方藥品)的經營者不是生産企業,多在外地且經營地址不具體,常常利用中醫知識或所謂高科技療法誘導消費者購買藥品,消費者發現上當後通常難以維權。
瀋陽市消協提醒,中老年消費者郵購藥品要做到“三要”。一要理性對待藥品的療效介紹,對介紹資料的信息要仔細甄別。二要正確對待優惠活動。日前國家對多數OTC藥實行省域最高限價管理制度,藥品市場售價變化不大,不要輕信經營者宣稱的買幾贈一或贈幾的優惠。三要合理用藥。一旦服用3天至5天藥後無療效或負作用明顯,或發現其他問題,應立即停用就醫,並要求退款,不要輕信經營者繼續服用無效退款的承諾。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