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試行辦法》7月起實施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7-04 10:30 來源: 上海市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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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發改委等部門日前宣佈,7月起上海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試行辦法將正式啟動。上海市居民四類大病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在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範圍內個人自負的費用,納入大病保險支付範圍,由大病保險資金報銷50%。

  目前“大病保險”從四類個人經濟負擔較重的疾病起步,具體為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療、腎移植抗排異治療、惡性腫瘤治療和部分精神病病種治療。城鄉居民罹患上述大病後,在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上海市基本醫療保險報銷範圍的費用,個人支付部分可由大病保險資金再報銷50%。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執行“社區定向轉診”制度。患四類大病的參保人員因病情需要轉診治療的,須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辦理轉診手續後,再到二、三級定點醫療機構就醫。試點初期,由參保人員先墊付醫療費用,之後再向經辦的商業保險機構申請大病補償,經辦的商業保險機構應及時為參保人員提供大病補償服務。《辦法》在城鎮居民參保人員中先行實施,新農合參合人員暫保留現行大病保障政策,待實現市級統籌後再行銜接。

  【適用人群】

  城居保中先行實施,新農合暫保留現行大病保障政策,待實現市級統籌後再行銜接

  【涵蓋病種】

  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療、腎移植抗排異治療、惡性腫瘤治療和部分精神病病種治療

責任編輯: 薛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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