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天津市人力社保局獲悉,市人力社保局與市教委、市財政局日前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促進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實施五項舉措,促進大學生就業創業。
大學生自主創業免稅貼息給補貼
允許高校畢業生租用、使用高校範圍內的相應場地作為經營場所進行註冊登記,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允許“一照多址”、“一址多照”。對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申請小額擔保貸款,最高可給予30萬元,對其額度在國家規定貼息額度範圍內的部分,由中央財政按照貼息利率予以貼息。對其額度在國家規定貼息最高額度以上且不高於20萬元的部分,由市財政按照貼息利率的50%予以貼息。對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小微企業,符合企業所得稅法有關規定的,可以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政策。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的暫免徵收增值稅和營業稅。在校和畢業2年以內的高校學生創業且租賃房屋的,給予房租補貼。對畢業2年以內成功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及其所招用的高校畢業生,給予1年的崗位補貼和3年的社會保險補貼。
企業吸納大學生就業可獲崗位和社保補貼
小微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按照天津市當年社會保險最低繳費基數和單位繳費費率給予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
初創期科技型中小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給予1年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
各類企業吸納零就業家庭、單親家庭、低保家庭以及需贍養重大疾病成員家庭中的高校畢業生,並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給予1年崗位補貼和3年社會保險補貼。
畢業生參加培訓見習可獲相關經費和生活補助
高校畢業生參加《職業培訓成本及市場需求程度目錄》所列職業技能培訓,取得中級工及以上等級職業資格證書的,給予培訓成本50%的培訓費補貼和100%的技能鑒定費補貼。高校畢業生參加《定額培訓補貼職業目錄》所列職業技能培訓,並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根據職業分別按照每人1000元、800元、600元的標準給予培訓費補貼和100%的技能鑒定費補貼。高校畢業生參加定向就業培訓,符合相關條件的,按照每人500元的標準給予培訓費補貼。對畢業學年的在校學生和應屆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的,按最低工資標準的60%給予生活補貼。
就業困難畢業生可獲幫扶和求職補貼
對離校未就業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全部納入實名登記範圍,提供有針對性的就業服務。將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納入就業援助體系,建立專門臺賬,實施“一對一”職業指導和重點幫扶。對離校時未就業的零就業家庭、單親家庭、需贍養重大疾病家庭成員高校畢業生,在接受就業指導後,給予3000元的一次性求職補貼。
就業落戶更便捷轉檔手續更簡單
凡在天津市高職院校有集體戶口或入學時戶籍未由原籍遷入學校集體戶口,畢業2年內與天津市用人單位簽訂正式勞動(聘用)合同的畢業生,准予在津落戶。應屆畢業生憑《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或勞動(聘用)合同辦理落戶手續。辦理高校畢業生檔案轉遞手續,轉正定級表、調整改派手續不再作為接收審核檔案的必備材料。
招聘禁止歧視性條件國有單位公開招聘
用人單位招聘不得設置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等歧視性條件,不得將院校作為限制性條件。除涉密等特殊崗位外,國有單位招聘信息要在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統一發佈,實行公開招聘。
名詞解釋
崗位補貼標準天津市最低工資標準的30%。
社會保險補貼標準按照天津市當年社會保險最低繳費基數和單位繳費費率確定,其中,養老保險費率20%、醫療保險費率7.3%(大病統籌)、失業保險費率2%、生育保險費率0.8%、工傷保險費率0.5%。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