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出臺18條舉措促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7-10 10:01 來源: 湖北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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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6日,湖北省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新聞發佈會。省人社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地稅局四部門合力出臺一系列政策措施,促進大學生在湖北就業創業。

  近年來,湖北一直把高校畢業生就業放在就業工作首位。2013年,湖北在全國率先制定出臺“十大舉措”,包括創業扶持、職業培訓等,全方位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6月19日,省政府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鄂政辦發〔2014〕33號),出臺“六個方面”的十八條措施,提出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促進計劃”和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明確到2017年扶持4萬名大學生創業。

  系列優惠政策引導大學生基層就業

  高校畢業生在湖北省縣以下基層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申報相應職稱時,可不參加職稱外語考試或放寬外語成績要求。對到市州及以下城市的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所在地的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要協助辦理落戶手續,在專業技術職稱評定方面享受與國有企事業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

  針對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施“就業促進計劃”

  面向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開展“實名制”登記和針對性服務,依託鄉鎮、街道和社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基層服務平臺,送崗位入戶,實行“一人一策”的針對性幫扶。著力打造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這個大學生和企業、社會對接的載體和平臺,幫助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積累經驗,提升能力,融入社會。對困難大學生提供每人800元的一次性求職補貼。確保每一名有就業意願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半年內實現就業或參加到就業準備活動中。

  系列財稅優惠政策鼓勵小型微型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

  對小型微型企業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其為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給予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政策執行期限截至2015年年底。科技型小型微型企業當年新招用畢業年度或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達到20%,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申請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並享受財政貼息。吸納登記失業1年以上高校畢業生就業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稅收定額扣減優惠,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5200元。

  實行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社保補貼

  對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現靈活就業後,在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辦理就業失業登記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不超過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率計算的繳費額的60%給予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所需資金從就業專項資金中列支。

  大學生一次性創業補貼可達5000元

  對高校畢業生(含非本地戶籍)自畢業學年起3年內在湖北初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領取工商營業執照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帶動就業3人以上的,可給予5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

  畢業生參加創業培訓最高可獲1200元補貼

  各高校將創業教育融入專業教育和人才培養全過程,廣泛開展創業教育,普遍開設創業必修課程,納入教學計劃,實行學分管理,全面提高大學生的創業意識和創業能力。畢業學年大學生和高校畢業生參加創業培訓,可按規定享受800﹣1200元/人的創業培訓補貼。

  2017年創業大學生數量將達4萬人

  啟動實施新一輪的“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到2017年扶持4萬名大學生創業。對在電子商務平臺開辦“網店”的高校畢業生,可享受小額擔保貸款及貼息等扶持政策。留學回國的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符合條件的,可享受現行高校畢業生創業扶持政策。

  大學生創業享有行政審批“綠色通道”

  大學生申請辦理註冊、登記、許可等行政審批事項享有“綠色通道”,申請材料和申請程序簡化,企業註冊資金門檻降低,出資方式拓寬,企業住所登記條件放寬,辦理時限縮短。

  實行自主創業稅費減免優惠政策

  在國家規定的政策期限內,對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稅收減免限額標準為每戶每年9600元。對在校大學生和畢業3年以內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和創辦小型微型企業的(除限制行業外),自其在首次辦理工商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收屬於登記類、證照類、管理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

  創新小額擔保貸款方式

  對高校畢業生參加創業培訓取得合格證書或創業項目經信用社區推薦的,可取消反擔保。各地、各有關部門和擔保機構將創新方式,探索降低反擔保條件或免除反擔保。鼓勵高校、群團組織等為大學生創業提供反擔保。

  建立見習補貼標準正常調整機制

  為進一步加大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政策力度,支持更多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建立就業見習補貼標準正常調整機制,就業見習補貼標準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60%確定。

  國有企業公開招聘報名時間不少於7天

  國有企業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除涉密等特殊崗位外,要實行公開招聘,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信息要在縣級以上政府網站公開發佈,報名時間不少於7天;對擬聘人員應進行公示,明確監督渠道,公示期不少於7天。

  此外,高校畢業生還可以通過登錄“湖北公共就業招聘網”、“就業服務電子地圖”等平臺獲悉就業政策、招聘活動和崗位信息等。(李希帆、李茜、宋欣然、陳維)

責任編輯: 薛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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