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社局:將對部分高校畢業生發放求職補貼
上海市人社局等5月14日下發“關於做好本市高校畢業生求職補貼發放工作的通知”,“通知”規定,自2014年起至2018年12月31日,對上海高校畢業生發放求職補貼。
發放對象為在畢業年度內有就業意願並積極求職的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上海市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不包括已確定升學、出國留學的畢業生),補貼標準為每人1000元,每人限領一次。
上海市出臺系列稅收政策支持重點群體創業就業
稅務和人保部門6月17日發佈“關於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具體實施問題的公告”。“公告”明確,從今年起,在人保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的人員、零就業家庭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勞動年齡內的登記失業人員;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創業人員;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離校後創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在年度減免稅限額內,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根據規定,在人保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的人員、零就業家庭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勞動年齡內的登記失業人員,可持《就業失業登記證》、個體工商戶登記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向創業地縣以上人保部門提出創業申請。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創業的,可註冊登錄教育部大學生創業服務網,提交《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申請表,由所在高校進行網上信息審核確認。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離校後創業的,可憑畢業證,直接向創業地縣以上人保部門提出申請。“公告”同時規定,納稅人的實際經營期不足一年的,應當以實際月份換算其減免稅限額。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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