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沿海邊防治安管理條例(修訂草案)》提請本次省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記者從中了解到,修訂草案適當放寬了有關證件的管理。
福建省是海洋大省,海域面積13.6萬平方公里、海岸線長3752公里,共有各類出海船舶64979艘,出海漁船民132715人,台灣船舶停泊點35個,船舶數居全國第一。省人大常委會1999年制定出臺的《福建省沿海船舶邊防治安管理條例》已不適應現實需要。
為此,修訂草案適當放寬了有關證件的管理,最大限度地為漁船民提供便利,主要包括:取消《出海船民證》的年審制度。延長《台灣居民登陸證》的使用期限,將原來的逐航次申請調整為一年內有效可多次登記,但每次登記的有效期限不得超過台灣船舶本航次停靠期限。縮短辦證時限,公安邊防部門辦理有關邊防證件,對手續齊全、符合要求能當場辦理的,應當場辦理;需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鄭昭)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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